個人感想:這跟偷水溝蓋、剪電纜等無法杜絕的社會現象有一樣的原因。明明這些竊賊用不合理的價格拋售時尚用品或值錢的金屬材料,也提不出合理的擁有證明或配件,店家或廠商還是因為有利可圖,在明知可能為贓物的情形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收購後轉賣,助長了這類行為。在我看來根本就是個共犯結構。就像樓主服務的店家一樣,同一個人不斷地來兜售不同的二手手機,會沒警覺這個人有問題嗎?我看只是裝瞎而已吧!
首先,樓主節哀相信事態如此明確的案子,很快就會完璧歸趙某些酸民水準真是不意外通緝犯有這麼好抓嗎?事發不過是昨夜的事情不給時間怎麼破案?動不動就酸一下混吃等死你以為犯人都是自動跳到監獄裡面報到的嗎?說刑警薪水十萬起跳請拿出證據?否則你也只是想藉題發揮鬥臭警察而已我自己本身也曾掉過機車也是警察先生幫我尋回的(雖然是一個禮拜後的事情)警察辦案沒有想像中的神通廣大,也是需要運氣跟時間酸民動動嘴倒是很簡單罵警的人,希望你以後有事都不要找警察反正他們也只是混吃等死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