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小偷 偷我iphone4 附上超清晰正面影片 就是讓你紅


怎麼不用Find My iPhone查看看東西在哪~在透過Find My iPhone把資料刪除或是發送訊息到那台iPhone上面:“你被包圍了”之類的假訊息。

woodydon wrote:
怎麼不用Find M...(恕刪)


很想 可是小弟手機是4.1 外加 竊賊拿到手機就很快關機了
Find My iPhone 也不知道到底該如何申請
爬完11頁,請問貴店收購來歷不明的手機,用意為何?
販售給下一位使用者的時候,會提醒是來歷不明的手機嗎?
是賣給一般消費者,還是某特定公司行號集團呢?

三個小小的好奇心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他把手機收起來的時候還笑笑的= =

版大有正式報案嗎??

因為沒正式報案聽說爆被吃案~~~!?


助早日破案:)

個人感想:

這跟偷水溝蓋、剪電纜等無法杜絕的社會現象有一樣的原因。
明明這些竊賊用不合理的價格拋售時尚用品或值錢的金屬材料,也提不出合理的擁有證明或配件,
店家或廠商還是因為有利可圖,在明知可能為贓物的情形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收購後轉賣,
助長了這類行為。在我看來根本就是個共犯結構。

就像樓主服務的店家一樣,同一個人不斷地來兜售不同的二手手機,會沒警覺這個人有問題嗎?
我看只是裝瞎而已吧!

linsh09 wrote:
爬完11頁,請問貴店...(恕刪)

我們店家 收購手機 會和販賣給我們的客戶 要求完整資料(雙證件 手印 簽名)
至於賣給誰 沒特定耶 誰給摳摳就賣誰嚕

鄧麗君 wrote:
我們店家 收購手機 ...(恕刪)


重點小弟只是負責包膜的= =
首先,樓主節哀

相信事態如此明確的案子,

很快就會完璧歸趙

某些酸民水準真是不意外

通緝犯有這麼好抓嗎?

事發不過是昨夜的事情

不給時間怎麼破案?

動不動就酸一下混吃等死

你以為犯人都是自動跳到監獄裡面報到的嗎?

說刑警薪水十萬起跳請拿出證據?

否則你也只是想藉題發揮鬥臭警察而已

我自己本身也曾掉過機車

也是警察先生幫我尋回的(雖然是一個禮拜後的事情)

警察辦案沒有想像中的神通廣大,

也是需要運氣跟時間

酸民動動嘴倒是很簡單

罵警的人,希望你以後有事都不要找警察

反正他們也只是混吃等死的一群


b9355058 wrote:
我覺得是有觸法喔現在...(恕刪)

依據個資法規定
你這樣公佈影像 如果又要公佈個人資料
小心人沒抓到 你先被抓
氣歸氣 還是別犯法
幫高調

雖說是樓主粗心

可是有犯罪之人就是該受應有的處罰

我不相信牠活這麼大不知道什麼事情是可以做什麼是不能做

不然這樣何來天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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