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scape wrote:哪個錯比較嚴重有何意義?一個小
這樣說好了雙方都有錯過
版主 侵權 分享 -無獲利
店家 ? 也侵權 獲利
以這來說 法官會怎麼判決?
當然兩個都有罪
每一位都批判版主 是因為錯是版主在先那店家呢?沒錯嗎? 教育如果是這樣的方法 那我能說什麼做錯就是要改正 批判有意義嗎?
噬神玥 wrote:
這樣說好了
雙方都有錯過
版主 侵權 分享 -無獲利
店家 ? 也侵權 獲利
以這來說 法官會怎麼判決?
每一位都批判版主 是因為錯是版主在先
那店家呢?沒錯嗎? 教育如果是這樣的方法 那我能說什麼
做錯就是要改正 批判有意義嗎?
poiu124 wrote:
這個問題有點小複雜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