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是因為併購了Siri才會被告。
Apple 現在要解釋的是:
1, 提出證據(工程開發日記) 說明Apple 併購Siri後、這部份已由 clean room 完全重寫,不是延用原 Siri 公司內含購自成大patent的語音語意系統。Apple 就沒事了!
2, 直接說看漏了,坐下來談一個雙方能接受的授權方式,戲就散了。
這官司應該沒什好戲看的。就像開版時、一位有一堆台美專利、很有錢的網友說的,這不過是商業授權糾紛很常見。一般的作法是告它、然後雙方律師坐下來談。
也別拿台灣的法院比美國。這樣的官司會打到判決才奇怪。 通常歐美國際公司很遵重學術單位在基礎研究上的發明專利,不會願意背這樣的臭名。我猜應該又是Apple 併購 Siri公司 作Due Deligence 時, Apple 法務部門又看漏了揭露文件。文件如山、看漏很正常。
Jimmy Wang wrote :
感謝以上這位仁兄對台灣這麼的熱愛,希望你能如你所願.
蘋果敗訴然後成大能把賠償金貢獻給台灣.
不過看過成大的兩個專利後你會發現希望渺茫: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