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伯斯生前說:谷歌剽竊iphone,我要毀掉Android

IOS 5.0 提供新的資訊整合功能, 大多是抄 Blackberry OS 5.0 (Blackbery OS 已出到7.0), 上週剛升完IOS5, 我還一度以為是在拿黑莓機.

嚴格來講,算是抄的很完整,但是Push mail功能還是在IOS上還是很難用,比不上黑莓機, 看來還要再接再厲抄下去才行.

pchuang1217 wrote:
對阿
全世界都模仿他...(恕刪)


好像全世界審核專利的機構你都不放在眼裡
看完這篇留言我只能說
看自傳後,應該很多人會開始認為他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成功也許就只是有福氣而已,我想大部分的關鍵技術與設計都不是他的發明,都是很多專業的技術人與設計人的功勞,他只是剛好用了對的員工、決定與選擇對的比較多,才有今天的結果,真的不需要再去造神了~

以前有人說,天不生仲尼,萬古如常夜~

有人負荷嗎??所有所有的貢獻都不是一個人能成就的,自古而來每個人都是站在「巨人、前人」的肩膀上而成長的,每個文化也都是造成這些成果的因,不要把所有的努力與功勞只歸給單一個人,這是多麼不公平與天真呀~
他本來就是普通人,不但會犯錯,也經歷了生老病死,說造神的大多都是反他的人啊

不過世上那麼多剛剛好在一個人身上?
他剛剛好和Woz創立了Aplple, 剛剛好買下了Pixar並撒錢任其發展, 剛剛好挽救了瀕臨破產的Apple, 剛剛好在他任CEO時推出這些膾炙人口的產品,他身邊的人也都剛好很有能力、設計出很棒的東西被他採用…
說真的,沒有能力的人再多剛好也沒用

the force is strong with this one
剛剛好而已
Devin1927 wrote:
看自傳後,應該很多人...(恕刪)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hollowfish wrote:
韓國人??基本上韓國的三顆星星手機在我眼裡跟小米機沒啥兩樣


很不幸的..iphone主要零件包括CPU RAM 螢幕都是韓國貨.....
Nirvana_ wrote:
很不幸的..iphone主要零件包括CPU RAM 螢幕都是韓國貨...(恕刪)

網路上經常一堆人罵韓國人什麼都說是自己發明的很無恥...
但我發現我們都錯怪韓國人了。
他們跟本不用自己說,就會有一堆人幫他們說了。


今天如果是台積電接到Apple設計的A5 CPU生產訂單,
然後到處跟人家說Apple 用的CPU是台灣的,
不曉得大家會是怎樣的反應?

你說記憶體是韓國的我沒啥意見,但連A5 CPU也是韓國的喔?!

另外,手機品牌與記憶體品牌,這兩者天差地遠。
記憶體的可替換性太高了。
今天一台法拉利如果換了不同廠的輪胎,它難道就不再是法拉利了嗎?
MacBook Air裡的零件版本有日廠與韓廠之分,但它們都是MacbookAir,
並不是用三星版的才叫MacbookAir。
今天買iPhone的人,難道是因為iPhone裡面有韓國人的零件才去買的嗎?!
拿代工的零組件跟品牌價值相提並論,一整個莫名其妙!

sbshiu wrote:
不告Google, 只告手機大廠, 我想還是站在"錢"的利益上考量吧

甲骨文告Google的安卓侵權,每支手機都要算錢,這樣就不算站在"錢"的利益上考量?
賈伯斯最大的發明就是人性化

任何其他發明少了這個因素都是屁

所以賈伯斯加入這因素就好像把生命吹入泥人

有人還會管是誰創造泥人嗎?

sickfoot wrote:
如果我是一家規模夠大的商業公司,我也會選擇去摧毀嫖竊我創意的產品
端看所取得的專利是為了賺錢,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商品...(恕刪)


錢?當然要錢啊!
一告就要花掉幾年!律師費也得花吧!
這個世界事實上已經演變為一種
「想創造價值也得花錢」的狀況了!

不是「精神」這種白話口號了
Mobile01的會員水準真是與日俱下.......
應該說,是收取權利費能賺得的錢多,還是保護自己的商品,保有自家商品的優勢能賺的錢更多(或是某些非金錢衡量的價值),以此來考量

建築虫 wrote:
錢?當然要錢啊!一告...(恕刪)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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