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135 wrote:消保會有說 7天鑑賞...(恕刪) 又來了你非電話或網路購物哪有七天鑑賞期阿所謂「七天鑑賞期」, 係指消費者保護法上「郵購」或「訪問買賣」才有的規定,規定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假如消費者是到店內,把貨品看得詳細才買的,自然對商品沒有疑慮,並不適用所謂「七日鑑賞期」的規定。
樓主,這沒什麼吧?我說我的例子好了,我10月底申辦的,我的IPHONE是 3GS 32GB,申辦那一天晚上,玩一玩 就死當了,螢幕只剩下一個USB 圖像。隔天就去換了另外一支 也是全新的單機,因為那個時候,根本沒有維修回來的良品可換,但我要講的重點不在新品或者是良品,而是,我是用一支全新 但不能 全套JB的新品,(只能半套JB)買下來第二天就去神腦換了一支也是全新的 也可以全JB的新機回來,我真的很高興我的IPHONE,第一天就壞了,結果讓我換到了一支可以全JB的IPHONE 3GS.我的例子應該是說,壞得好啊,IPHONE。能不能全套JB,IPHONE的價值差別,大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