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e1983 wrote:
我的I PHONE...(恕刪)
工程師和我說道:手機不管外觀如何,在拆解的過程中他們都會知道有沒摔過,因為密合度不管鬆緊都表示已經摔過。
我回:那如果是放口袋變形,或是壓到呢?
工程師又說道:你放包包在椅子上,你坐下去裡面眼鏡壞了,算你的還是算原場的。
結論只要受到外力,通通算人為。
後來覺得.....確實手機有無人為受損,不是只有自己知道。工程師通通知道............
回來主題
樓主的問題是,我是A點壞,招回,你管我B點壞所以不符合資格。<<不合理
我的看法是;維修要從你B點下手,才能拆手機,但你B點已受損但堪用,我為了拆解修復A,卻可能產生B點受損加大。爭議算誰的?
為避免爭議,廠商沒說不修A。但是你必須先把你B搞定。我覺得這一點問題都沒有。
mbantust35 wrote:
我懂你爭論的點但如...(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