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刑掌 wrote:基本上同意看來...(恕刪) 那你還提什麼質疑?生意人就是生意人,目的就是要掏你的口袋,不是要討好你。最高明的,就是讓你「掐著LP掏錢」。產品合用你用,就買,不合你用,就離去。有比這更簡單的事嗎?
明明有那麼多品牌可以選擇,你明知道蘋果不創新,而你卻依然支持,我是庫克也會覺得沒差,只要加上安卓系統早就有的功能,再加上「重新定義」就能大賺了,何須創新?反正一樣大賺。質刑掌 wrote:1000FPS高速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