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CHEN613 wrote:
因為他們不敢禁用因為他們不敢禁用Android系統,只好禁用Apple。
誰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Android Inc.於2003年10月由Andy Rubin、Rich Miner、Nick Sears和Chris White 在加州帕羅奧圖創建。Android最初由安迪·魯賓等人開發製作[15],最初開發這個系統的早期方向是創建一個數位相機的先進作業系統,但是後來發現市場需求不夠大,加上智慧型手機市場快速成長,於是Android成為一款面向智慧型手機的作業系統。於2005年7月11日Android Inc.被美國科技企業Google收購。
要抵制就全面點,不要讓人看笑話!
舉例:Microsoft、Intel、Nvidia、Amd、kingston、Micron、western digital...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