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J938 wrote:
已經用分期付款的...(恕刪)
不知道樓主分期贏來的面子是否比選擇棄守XsMax的林志穎更大
https://tw.news.yahoo.com/%E6%9E%97%E5%BF%97%E7%A9%8E%E4%B8%8D%E8%B2%B7ixsmax-%E6%9B%9D2%E5%A4%A7%E7%BC%BA%E9%BB%9E-131503376.html
不論如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財方式,先恭喜樓主女友獲得新手機,好好把握娶回家吧,用上分期也要拼回來的面子,若是成了朋友那才真的連面子都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