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我進入方舟1986 wrote:
不到兩個月前買的iP...(恕刪)
看到樓主的文章,讓我不禁想到五月底六福村有小朋友乘坐集流泛舟設施因違反乘坐規定溺斃的新聞事件...
小朋友的家屬難過的要求縣長討公道,也質疑泛舟沒有救生衣一定是很大的過失...

報導資料: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06/20110601574953.html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6/201106010747586.html
所以我大概能夠理解樓主--「 手機沒有防摔一定是很大的瑕疵 」這個理論
在此建議樓主可以找縣長或是哪個立委幫你討個公道...(笑
)最近常常疑惑台灣的是非對錯的認知和教育,到底哪邊出了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