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賣隻iPhone5,結果銀行帳號被設為警示帳號~個位網友小心別買到贓物~


wayne0803 wrote:
要如何合作呢??...(恕刪)


在用一次網拍...釣ALEX在犯案一次..

他一定會在找一個像學生咩的...

然後你也要跟警方講好...來釣魚
懶人有傻福 我續約的ip5懶得賣 放在抽屜 差點也中招
這個手法 要破解 只有不接受先匯款 當面交貨交錢
目前我是用ip4不是4s因為企業方案 便宜兩千
合約也到了 樓主文章提到說要寄給他 光是這個
就算他多出1000我也不會賣它 萬一他收到說被壓爛掉要算誰的
其實也不好騙 剛好嗆死而已


wayne0803 wrote:
上星期我賣掉我續約的...(恕刪)


這招之前就有了

我第一次聽到時確實覺得很聰明,後來有人用應該都只是學習而已,畢竟我是看報紙的,有心人也能學

我面交賣東西收錢只有兩種,先問賣家要帶現金還是現領:

(1)帶現金,就約7-11面交,店家可驗鈔

(2)不帶現金,就約有提款機的現領給我,要轉帳給我的話我就先查餘款並列印,他轉完我再查餘款

沒有又轉帳要面交的 不准!



wayne0803 wrote:
我也搞不懂~
所以我也打算明天再跑一趟警局,
對學生妹提出民事求償,
因為她不經確認的匯款,
不經確認的提出告訴,
導致我帳戶被凍結,之後還要跑法院,
重點是行使詐術的人又不是我,
因為她的疏忽大意使我造成的損失,
帳戶至少被凍結兩個月以上,加上未來要跑法院不知幾次,
就算她匯的那三萬元必須歸還,
我想對她的求償會遠遠超過她匯的那三萬。...(恕刪)


不用告她吧 你跟他都是受害者

如果你是他 你拿到對方帳戶要怎麼確認是他本人?你說看看~

以學生妹角度來看,學生妹匯款是事實(有轉帳證明)
樓主收了錢也是事實!(帳戶有匯款進來)
因學生妹不曾會見ALEX(加害人),所以才以匯款方式匯錢~
所以學生妹會以帳戶所有人當詐欺者提告!(學生妹會以為兩者是同一人)
所以誣告基本上是不成立!
再者學生妹只牽涉到被詐欺,反之樓主牽涉較廣(詐欺及被詐欺)
最終與學生妹私下和解可能是比較可行之道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我想才 是最安全的方式吧

沒拿到東西就給人家錢
實在很恐怖


軍艦鳥 wrote:
以學生妹角度來看,學...(恕刪)


的確和解應該比較好,才幾萬塊要好搞久,大家都累死


從刑事責任上,因為學生妹只有匯款證明,所有通聯紀錄都跟樓主無關

事情應該只會到檢察官那邊就停了? (除非樓主提不出跟人家買賣的證據)

如果這樣就能到處凍結人家,那不就大亂?

但是如果學生妹堅持要提告,會有誣告的可能......

反之這件事情樓主的確有收錢,但是也不構成不當得利,因為他是善意第三人

這樣解讀不知道對不對?

moacetyl wrote:
但是如果學生妹堅持要提告,會有誣告的可能.....(恕刪)

這算不得誣告.
除非樓主與此事扯不上邊,也沒有任何可懷疑之處.
畢竟錢的確已匯進帳戶.
moacetyl wrote:
如果這樣就能到處凍結人家,那不就大亂?

似乎是如此,
否則天曉得誰是善意第三者.
盒子跟手機都已經在金毛手上了,請問還能依照手機序號查詢所在位置嗎?
畢竟這是詐欺也能算遺失?來追查嗎?
如果在慢一點可能又轉手到另一位苦主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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