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TTY wrote:網路買東西都有七天鑑賞期阿,面交就沒有了喔!所以可以用七天鑑賞期來退還給他,最好去給人鑑定一下大概什麼時候壞掉的開個鑑定單之類的...(恕刪) 七天鑑賞期...少部分二手網路商家有做到,至於個人戶?那就看賣家良心.給人鑑定大概啥時會掉的?...哪家廠商可以開這類產品的鑑定書?我很有興趣想知道.
evil1203 wrote:用他給的匯款帳號去報警,除非你還走貨到付款...。 報警又怎樣? 要打官司嗎? 警察可沒辦法叫賣家退錢給樓主朋友哦!一隻二手iPhone4頂多六千塊, 大概只會到調解委員會和解.就算要告, 或到調解委員會. 如何「證明」收到的手機原來就是壞的?光這一點大概就告不成了....
陳智邦 wrote:朋友是比較想讓賣家付出代價...(恕刪) 付出甚麼代價?看一樓的文章有提到地址,推想可能是用寄的,也許寄送過程中壞了,電子的東西別說幾天沒用,有時候下一秒就掛了!而且也說經過好幾天,誰知道是不是你用不滿意燃後弄壞想退,別說沒這種人、事,幾年前我同事拿一台相機給我叫我幫它拆開把裡面的一條線剪斷在復原,還說要外觀看不出異狀,問他要幹嘛才知道,因為他買了2手相機,但因為用的是3號電池回電跟續航力不如他想的,想說用這招把麥克風的線剪斷,在跟賣家說他需要錄影但是都錄不到聲音,他要退貨...東西買回來好幾天,你有辦法證明賣家賣的就是壞的?還是你能證明你沒弄壞他?如果都不行就自己摸摸鼻子算了,拍賣玩多了就知道一些淺規則跟要注意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