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禮拜我就要去控告蘋果

hillside wrote:
我改了。說的是訴訟文...(恕刪)

真正進入訴訟的話,偵查不公開。
樓主要不要告 其實也沒有義務要公開給誰

是不是針對樓主,有一些類似強迫症現象
一定要人家做什麼才會滿足?
YTC520 wrote:
國民黨的三中案 民進...(恕刪)





你把刑法總論再拿出來複習一遍...

你舉的例子是政黨、法人告自然人...這本來就沒問題
人家是說你標題自然人無法告法人...在沒特別法下這很正確

那就...新年快樂!







YTC520 wrote:
刻意讓舊iPhone...(恕刪)

無論是告民事或刑事
樓主至少要備齊以下相關資料

1.手機.原外盒+配件,手機序號與外盒相同
2.正本購買證明
3.手機系統IOS11以上

以上

Brian 168 wrote:

真正進入訴訟的話,偵查不公開。
樓主要不要告 其實也沒有義務要公開給誰

是不是針對樓主,有一些類似強迫症現象
一定要人家做什麼才會滿足?


呵呵 台灣就是有一些人 喜歡這樣

其實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 我後來才會再去大學修法律




誰懂法律,誰不懂,看來很明顯了

然後是不是有人中文不好
只會複製貼上
不懂"無故"兩個字的意思?

YTC520 wrote:
...(恕刪)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恕刪)

YTC520 wrote:
我的手機是SONY 我朋友是iPhon 6S

下禮拜帶她去北檢按鈴申告 控告蘋果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355349

楼主要用上面的中華民国刑法第360条告Apple?
請問楼主、依据楼主在別棟的発言、楼主没有在使用Apple手機
楼主有任何損失?
要告Apple也是楼主的朋友才有権利?

lovebla wrote:
你把刑法總論再拿出來複習一遍...

你舉的例子是政黨、法人告自然人...這本來就沒問題
人家是說你標題自然人無法告法人...在沒特別法下這很正確

那就...新年快樂!



呵呵 我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看他們受理不受理吧


momomo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355349

楼主要用上面的中華民国刑法第360条告Apple?
請問楼主、依据楼主在別棟的発言、楼主没有在使用Apple手機
楼主有任何損失?
要告Apple也是楼主的朋友才有権利?

bile01 wrote:
https://www...(恕刪)


沒錯 刑法第360條

我買她二手的 我有沒有權利呢

台灣本味 wrote:
誰懂法律,誰不懂,看來很明顯了

然後是不是有人中文不好
只會複製貼上
不懂"無故"兩個字的意思?


不是無故 就是有意囉

呵呵 你去幫庫克解釋無故好了 庫克不懂中文啦


說謊沒去告明年衰一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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