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脆瓜 wrote:
禁止 iphone 手機在美國販賣,看到這點,我就笑了

最好美國會允許這樣胡搞啦。。。xd
...(恕刪)

看到你這樣po,我也笑了~ XD
Apple告HTC侵犯專利也是禁止HTC有侵權的產品進入米國
HTC懷疑Apple也有侵犯自己專利之處,所以告Apple
同樣禁止Apple有侵權的產品在米國販售很合理不是嗎?
你說申請專利對公司不是好事 才叫扯...
真正關鍵重要的反而要儘快申請專利才對!
有了專利不僅保障自己的成果,說不定更能牽制競爭者
擔心技術公布? 技術公布才能造就不斷進步!
況且專利提出到公開甚至通過時程也要耗時2,3年
以HTC告Apple的最新專利7716505提案時間在2007
通過時間為2010/05/11,有趣的是隔天5/12就告Apple了 XD
在同一領域研究的人員要知道別人是否侵權其實蠻好找證據的

由於是互告對方侵權,若皆成立的話可能也是專利互相授權
這種專利雖然無法攻擊也算是保護到自己!
真脆瓜 wrote:
到時後貝爾實驗室又要出來告他們違反打電話專利了...(恕刪)



每個申請到專利權也是有期限的
只是為了人類長久的福利考量
時間長短不同而已
並不是永久的

大藥廠研發新藥的專利也是如此
所以每當一種藥的專利權快到期時
藥廠就會略加變更小配方
再向各國申請新的專利權
然後再砸大錢給廣告商、醫藥相關從業人員、廣大的消費者
宣稱新的配方更有效、更....

而那些專利到期的舊配方
就會被各家有製造能力的藥廠開始仿製量產
很多所謂的國產藥也是這樣來的
因為不需要付專利權
價格自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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