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iphone 遺留在公車!!!(已解決)

理論上是要去銷案拉~~
像是機車失竊一樣!
如果你自己找到了,也是要去警察局報備,
不然他可能會把你的摩托車當作贓車!

不過至於手機那種東西,警察根本沒在找。。。
報失兩隻,都沒回來過。。。
不過還是去銷案吧!不然哪天真的有在查,把你誤認為小偷了!

恭喜手機找回來啦!那麼好的手機還找的回來!
我一隻7610一隻N70都沒有回來。。。而且也不算好的手機。。。
我還記得我撿過一台IPOD在路邊
IPOD要A起來用還真是很容易(比起手機)
可是它後面貼了一個女生的名子
我就好奇的GOOGLE一下
查了老半天 查到一支電話
我就撥過去了 就這樣找到了失主
我還三更半夜騎機車出去還人
還好女生沒有讓我失望
不過也沒有留下任何資訊 也沒有和他拿任何回報啦

過了好久了 看到這篇文章才猛然想起

其實 畢竟都是大家的錢買來的東西
雖然我很想要IPOD 但是總是別人的
用起來不安心

--

再補一篇

我有一次追一個女生 和他在逛101的時候撿到一個大約有四五萬元的皮夾(101, 不意外)
後來就靠著裡面的信用卡(匯豐銀行)還打電話到香港確認
當然 匯豐銀行為了確保 還開了專案人員出來聯絡
我和我朋友(那個女生)還坐在VIP室裡面看他們打電話 做很多確認再確認
最後因為不是本人 資料不給!大驚!!
最後匯豐銀行連絡台北101 找到皮夾失主(有掛失)
我們把皮夾交給101的負責同仁就結束一天了
也沒約到會 最後也沒追到這女孩
還好找到失主 他也傳了簡訊給我 希望我去香港的時候能撥電話給他
後來我把他的簡訊刪除了 也不知道他是誰
畢竟我沒什麼機會去香港 就不計較了

如果他是某公司的大老闆 或許我工作就有著落了呢 哈哈哈
但是也沒什麼好可惜的
現在有一個更棒的閃光 還有新的目標
人生又轉了一大圈 還是繼續準備期末考比較實際

--

再補一篇

小時候在操場撿過五十元
換到一張拾金不昧獎狀

從此我就很乖的都拾金不昧了
外宿沒有圖補
看到手機在路邊就讓他躺在原地吧~~
我的老爸之前晚上常去學校運動,學生的手機沒帶走我老爸就帶回家說人家打球忘記拿走等人家打來還他,手機的主人打電話來就約在學校附近還手機,但是有些死白目學生還質疑我說為什麼放在籃球場的手機我拿幹嘛,有些學生會說謝謝~~避免好心沒好報被誤認為賊,從此之後我跟我的老爸說請讓那些東西躺在原地吧!!
恭喜老爺~~賀喜老爺....歡迎加入瘋頻果行列...
請記得6/18 00:00時準時更新3.0讓IPHONE解封..
還有記得去家裡附近的廟拜拜吧..
公路競速迷人之處是在於.... ....何時會被移送法辦都不知道~ 非法改裝令人不解之處在於..
diesnow wrote:
報警要按指紋喔~我上...(恕刪)


不要在誤導了!
只有犯了罪,或是當兵,或是外籍配偶入境(特殊狀況)等等才會要採指紋,
報案怎麼要按指紋?
那叫做蓋手印!因為你沒有帶印章!
按指紋一定是十個手指全蓋才叫按指紋。
別人糾正你,一點都沒錯!
十個指頭的指紋對一個人來講是個人資料,怎能隨便給人?
所以按指紋都是特殊狀況才會實施,
一般報案是絕對不需要的!
因為我們一般還很重視印鑑,所以辦很多事都必須蓋章,有時更需要用印鑑(最正式的章,在戶政機關有留存的)
所以報案除了簽名,還要蓋章,
沒帶印章,一般就以大拇指因替代。
所以看清楚,你蓋的文件上叫做簽名蓋章,不是採指紋!
明白了嗎?
所以不要誤用詞語。
別人可沒冤枉你喔,也沒有武斷。
前二天去出差 I Phone也遺留在出租車上

短信也發過去給拾到的人了

電話打過去也不接聽

現在好幾日

期待落空

= = '''

不過如果我撿到 一定不會猶豫還給丟失的人

但,不是人人的想法都和我一樣

希望你早點尋回
我撿過整包 NIKON D80 + 原廠餅乾鏡

失主在我面前飆車過去,然後一包東西掉在我腳邊,

我跟我女朋友就把它交給轉角的警局,


隔一個禮拜之後,我自己打去警局問,說失主來取回了。


(聽說失主有詳細描述裡面拍了什麼照片) 下次如果有網友掉相機,記得寄一下裡面拍了什麼(如果是精采的旅拍,那就不用太張揚了)

小葵妹妹 wrote:
...上車拿回手機的同時
拿了飲料感謝他
不過司機很客氣的說: 不用了,這是他應該做的
真是太感謝這位司機大哥了...(恕刪)


除了買罐飲料與在這裡謝謝這位公車司機之外
我建議你應該要記起那位司機的名字
並且打電話去給他們公車公司
跟他們反應這司機的良好行為
雖然是很簡單的一通電話
我們也不要吝嗇於對良好,良善行為的表揚與宣傳與鼓勵
我朋友剛領了4萬多元要去繳保險費!

結果整個皮包都不見了!(他居然能在皮包塞4萬多元)

但不到12小時~警察就打電話給他叫他去警局領皮包

皮包裡面證件現金分毫不差~警察說是一位女學生拿去報案的!

我朋友跟警察要那小女生資料~好好答謝她!

結果警察說:小女生堅持不用任何答謝~就離開警局了!

台灣社會真的需要這種善良的百姓!

大家一起加油!
wenjong wrote:
除了買罐飲料與在這裡...(恕刪)


我一個月前在香港丟了香港門號用的HTC Diamond, 驚奇的是我剛下車走過約10公尺距離刷八達通出airport express就發現手機掉了, 請站務人員幫忙開閘門後跑回原車廂, 不到2分鐘時間手機已經不見了

傳簡訊當然沒人回, 打電話又因為這門號(香港門號)在回台灣時被我設定轉接到台灣門號, 手機就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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