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4s賣你18400元,如果是你,會跟媒體申訴爆料嗎??

這事情沒那麼複雜吧,就跟保險一樣 有分主契約跟副契約,人壽險是主約 醫療險是副約,當人壽險不存在時 副契約自然不存在. 以苦主來說 收訊不良,導致手機無法(上網)使用. 如果電信公司不退錢也可以,但是必須保證苦主有 3G 可以用. 因為他還有個 3G上網(吃到飽)合約存在,電信公司應該很高興 苦主只是要退錢,沒堅持要電信公司服務-去想辦法蓋基地台, 當然也可以換手機 改善收訊品質,但合約又綁著是 4GS, 這點比較麻煩, 只能說台灣現在 3G 要加油,電信公司賺錢 還要多改善品質才行.

CHienmin.Li wrote:
重點在電信公司違約無...(恕刪)


收訊問題早在智慧型手機之前都是既有的問題, 幫門號配手機也是很久以前就有的銷售方式之一, 何來一個 4S 就會爆出這樣的新聞??

我個人認為電信公司的處理方式沒問題, 畢竟這個案例也是使用20天, 他所使用的服務也都讓他折抵之前的押金, 使用者付費這天經地義. 況且我相信在簽約的合約書上一定有著名違約部分的處理方式.

收訊不良, 只能說你所在地離基地台較遠, 這要算他違約?? 電信業怎知道你要到哪裡去使用?? 合約有註明你在那裡會收訊好 哪裡會收訊不好 ???
如果是我的話,沒有訊號,全新的4s賣我再便宜我都不要。
用Iphone不就是要享受它的行動上網嗎?沒有辦法行動上網還要處處靠WiFi接駁,這顯然是跛腳。
我之前也為了Iphone訊號不良的事情跟台哥大客訴,不過我更慘,在家連行動電話都打不出去。
irsjx2vxo3ne3k84dr1dz4,r4pe8bez3/4ne3bq4bew2j92gea jx4hq me-2d8 e3hy4hi2ty k84!

cooper_wan wrote:
消費者為什麼要買智慧...(恕刪)


很糟糕的比喻。

消費者為什麼要買智慧型手機?因為要上網!?所以上網是消費者購買智慧型手機的唯一原因?

不能上網,還可以打電話啊!

手機只是業者提供服務的工具,這句話沒錯。服務沒辦法提供,可以換別家啊。但手機拆封,用了是事實,要服務商吞回去,我個人是覺得不合理。除非違約金等等的費用付出去比買一隻空機還貴,這才真的糟糕。

接下來就是這個糟糕的比喻了。

你就算吃完全餐,餐廳也不會要求買下餐具。更何況是什麼餐都沒麼餐都沒吃到?違反常理的比喻等於沒有比喻。

另外,業者無法提供足夠品質的服務,真的很糟糕。

但無法提供服務,並不貶損手機本身的功能。所以無用的是服務商,不是手機。換個服務商,手機又有用了。

要怪罪別搞錯對象。
可以退的話~我會選擇早點退~否則實在是很不划算呢@@

leo255261 wrote:
我也覺得這件事業者做...(恕刪)


+1

我無法想像買了水壺裝水,要喝水時嫌水太髒倒掉,然後把水壺拿回去退還。

這類的事情真是太蠢。
我2月才剛從中華電信轉到台灣大哥大
預繳了18690元辦了智慧型手機,結果一個月內我打了七次客服反應問題
問題只有兩個
1.開機狀態下,朋友或客戶打給我(不限定那家系統),手機根本沒嚮,直接轉語音信箱
也沒有任何未接來電訊息
2.打電話出去不限定那家系統,經常會有撥出失敗的問題
有沒有人能告訴我怎麼解約,因為剛接兩年約,
能夠少賠一點,再把手機NP到中華電信
雖然中華常罵他,想不到還是比台哥大通話的部份好多了
以上都沒有比較網路的部份,單純只講語音通話
奇怪了

怎都不先知道自己常上網地方,訊號好不好呢?

愛台灣^^ wrote:
剛剛看一則新聞,有位...(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zuzu wrote:
難到上面提到的牛排不好吃,你就可以要求店家退錢給你嗎?..(恕刪)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有沒有七天鑑賞期這條法令??

請問法規哪裡有講到「七天鑑賞期」這五個字的?
「要在中國生存,你必須要成為一家中國公司。」——三星執行長尹鍾龍
sony9 wrote:
怎都不先知道自己常上網地方,訊號好不好呢?


這很正常
有可能是剛開始接觸3G訊號
也就是,這可能是事主剛剛開始接觸智慧型手機

同一個地區
2G與3G訊號的強度未必相同
個人當年換用iPhone 3GS,是第一次接觸3G訊號
住家和公司附近的3G訊號也是爛到不行
一開始只好把訊號固定在2G訊號使用

反應了好一段時間
總算公司與住家的3G訊號慢慢有改善
才開始真正的使用3G訊號

現在用的不是iPhone
記得有聽人說過,iPhone 4S已經把3G與2G訊號的手動切換功能取消了
如果真是如此,3G訊號不穩定的地方,iPhone 4S使用上就會發生問題了
(以上如有錯誤,請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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