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

一樣是節錄內文:

iTunes Match的匹配掃描並不限制音樂的質量和來源,無論是CD抓軌的高質量音樂還是網上下載的低編碼率均可以進行匹配。用戶無需再為音樂質量擔心,即便進行匹配掃描的音樂質量很次,在掃描完成後也可以下載iTunes上提供的高質量256kbps AAC格式的音樂。同時,由於沒有來源限制,這也相當於盜版音樂用戶只要每年支付25美元,就可以讓那些盜版音樂得到正版授權。這對那些握有大量盜版音樂的用戶來說實在是太有吸引力了,只要很少的花費就可以讓所有盜版音樂統統變成正版。

其實樓上說的也沒有錯,蘋果不是讓盜版轉成正版
而是說:
我今天有一首盜版音樂
我使用iTunes Match這個服務
iTunes Match會去抓我音樂的資料庫,和它自己的音樂資料庫做配對

配對成功後
我就可以下載iTunes上提供的高質量256kbps AAC格式的音樂

也就是說
我可以把我的盜版音樂刪掉
直接使用iTunes上提供的音樂下載或串流播放

所以我實際上使用的是iTunes上提供的正版音樂
因為我的盜版音樂已經可以刪除了

當我刪除我的盜版音樂
使用iTunes Match幫我配對好的音樂時
當然也就沒有版權問題
好吧 那我只好把這串寄去保智大隊跟IFPI
問問看懂得變通的消費者以及八卦報導
是不是能夠保護消費者使用盜版的權利
如果有答案我在PO上來給大家看
蘋果這招厲害的地方
在於它使用合法的途徑
最終使得使用者、音樂商和它自己都獲得利益

既然音樂商可以從使用者手中拿到利潤
他也就會對盜版音樂睜一支眼閉一支眼

使用者即使下載的是盜版音樂
最終卻是從正版的途徑來聽音樂

這解決了長久以來的盜版音樂問題
不可說是一項創舉

kkbox也是提供類似的服務
差別在於它提供的音樂數量有限

而且一旦停止付月費就無法聽音樂

而蘋果的服務即使沒有付年費,還是可以聽之前的歌曲

foxleeuse wrote:
蘋果這招厲害的地方在...(恕刪)

厲害的地方在於從盜版音樂用戶手中,拿到錢
年費大家來分

stander wrote:
好吧 那我只好把這串...(恕刪)

蘋果收的年費7成都給他們了
你要投訴誰?
如果說,iTunes Match讓盜版音樂洗白
這樣的說法不全然正確

奇怪的地方在於
為什麼我使用iTunes Match這個服務
就可以讓我的盜版音樂經過配對後
使我可以從iTunes上面下載有正版版權的相同歌曲

今天我下載正版音樂的方法
不是付錢買歌
而是因為我本身有該歌曲(無論正、盜版)
並且付了年費
所以我可以去下載有授權的歌曲

想出這個方法的人太天才了
foxleeuse wrote:
這解決了長久以來的盜版音樂問題...(恕刪)

關於盜版漂白的問題,iTunes Match 去年發表與上線後國外討論就不少了,
一般也都是認為,花筆年費可以讓你把十多年前從 Napster 抓的音樂變成正版,
還可以把低音質的 128k MP3 變成 256k AAC,何樂而不為?!
(記得 MacWorld 雜誌還教大家,如果你有 96k 以下的音質很糟的檔案,
可以先自行把它轉成 128k,就可以讓 iTunes Match 配對了。)
音樂出版商、唱片業可以多多少少從中間拿回版權金,也是不做白不做吧!?

有點像當初 Apple 跟唱片業談判創立 iTunes Music Store 販賣 0.99 單曲時,
Apple 的觀點是,讓我們把專輯拆開來賣,
給使用者方便,可以單點購買喜歡的單曲,不用買一整張專輯,在在都比他們去抓盜版好吧!

iTunes Match 的立論基礎可能也類似,
會盜版的還是會盜版,你們 (唱片公司) 可能永遠也無法從他們的手中拿到錢,
透過 iTunes Match,唱片公司從曾經被盜的專輯或單曲一點一點拿回版權金,
或許無法彌補 (可能的、假設的) 損失,但把消費者拉進一個正當的管道畢竟是好的開始;

最近這幾年也有一些消費行為研究,結果似乎也顯示,
會去抓盜版的人,實際花費在購買音樂或影音內容產品的金額是高於不盜版的,
或許可以解釋成,真正對這些影音內容有興趣的人,才會花時間去取得盜版吧?!

當然也要聲明,不是說因此對於好想聽或好想看的哪個東西,去抓盜版是沒關係的,
而是說,唱片業、好萊塢業界某種程度上誇大了盜版帶來的損失,
同時也似乎刻意忽略了因為盜版所帶來的可能的利益,
譬如一個人先盜版了一部電影,覺得很不錯,口耳相傳之下,總有人會選擇進戲院或合法下載來看,
一個人抓了某歌手的歌曲,進而成為歌迷,可能開始蒐集正版唱片、推薦給朋友、參加演唱會...等等;
也所以有娛樂業界的人自己認為,既然無法根絕盜版,就把它當成廣告的一部分吧!

關於版權與這些所謂版權所有者因為盜版所遭受的損失,
TED 有個頗為有趣的短篇演說,有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The numbers behind the Copyright Math (TED 連結)

shizuku wrote:
有沒有人能分享美、台ID的iTunes match阿.......(恕刪)


Apple官網的敘述如下:
˙iTunes Match 僅限容納 25,000 首歌曲。
˙使用同一個 Apple ID(也將用於 iTunes Match)所完成的 iTunes Store 購買項目,不會計入 25,000 首歌曲的限制內。
˙不相符的內容會依原樣上傳,上傳時間取決於上傳量和區域網路速度。
˙超過 200 MB 的歌曲檔案,將無法上傳至 iCloud。
˙含有 DRM(數位版權管理)的歌曲不會比對或是上傳至 iCloud,除非電腦已授權播放該內容。

看起來意思應該是如果你用美國的iTunes Match,在美國帳號購買的音樂不計入25000首之內來計算,其他的歌曲都要計入。

所以昨天趁特價買了幾百、幾千首歌的人就要考慮要用哪個帳號購買iTunes Match,當然如果你的資料庫不會多於25000首的話,應該是不需要考慮太多了~

p.s 這是我個人的理解,有錯請指正,謝謝。

stander wrote:
好吧 那我只好把這串寄去保智大隊跟IFPI
問問看懂得變通的消費者以及八卦報導
是不是能夠保護消費者使用盜版的權利
如果有答案我在PO上來給大家看


itunes match在美國已經有一陣子的吧
如果這種做法真的有爭議,不用輪到你來質疑
美國的唱片公司早就先告到死了啊

Kevincat wrote:
itunes mat...(恕刪)


最好快去投訴,他
kkbox也要一起投訴喔
還有ezpeer

有這樣服務還有話說
微軟連這樣服務都沒有
google 學很快
不過老實說3000~6000的平板正是微軟平板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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