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控介面不稀奇,但iPhone為何能獨領風騷?

babyfish0226 wrote:
無論是 PDA、平版...(恕刪)


算了吧, 一隻這麼強調影音的手機 竟然沒有3G 3.5G WIFI.... 那我要說什麼??

只能說他是 NOTHING....

SE的m600i W950i 除了慢一點, 沒有照相機之外 還比i-phonec好吧....

手指滑來滑去 噱頭吧. 好玩一兩天而已
skchen wrote:
呵呵我覺得開版大大想...(恕刪)

還有個很重要的考量參數就是成本,
工程師絕對有辦法設計的很貼心,很好用,
但是很多貼心好用的東西不是那麼便宜...
各位說了那麼多這麼高科技的新技術, 聽起來真是吸引人

但是為何我還是要買iPhone?? 請看介紹..

http://www.apple.com/iphone/ads/

http://www.apple.com/iphone/

我想硬體的發展已經很厲害了, 但是軟體呢?

看過touch跟iPhone的介紹後, 想買什麼手機我想應該不用多說了吧


BASIC SPEC:

Screen size 3.5 inches
Screen resolution 320 by 480 pixels (160 ppi)
Input method Multi-touch
Operating system OS X
Storage 4GB or 8GB 1
GSM Quad-band (850, 900, 1800, 1900 MHz)
Wireless data Wi-Fi (802.11b/g) / EDGE / Bluetooth 2.0+EDR
Camera 2.0 megapixels
Battery Up to 8 hours Talk Time 2
Up to 250 hours Standby 3
Up to 6 hours Internet Use 4
Up to 7 hours Video Playback 5
Up to 24 hours Audio playback 6

Dimensions 4.5 x 2.4 x 0.46 inches / 115 x 61 x 11.6mm
Weight 4.8 ounces / 135 grams
真是好笑。

一個還沒上市的產品,不過只是開過個發表會而已。
(各位有誰已經拿在手上確實使用過 iPhone 了嗎???)

這樣的東西,居然能說什麼獨領風騷!真的是笑死我了~
等上市以後,大家使用過,再來討論比較實在吧。
iPhone嗎..廣告看過了
很屌沒錯 不過不適合我啊
我不想用兩隻手去操作手機啊~~~
各取所需吧 各大手機廠不會因為iPhone就倒閉啦 還早的咧
iPhone在我看來比較像是
完全體的iPod加上通訊功能
alan_huang wrote:
BASIC SPEC:

Screen size 3.5 inches
Screen resolution 320 by 480 pixels (160 ppi) (恕刪)


之前聽說是800*480....用Sharp的TFT
可能聽錯了.....
matika wrote:
這樣講滿誇張的, 如果上面說得屬實, 應該OS X上的"所有"程式都能跑才對, 事實上應該說是OS X的精簡版, 有點類似於
Windows Mobile相對於XP的關係..

而前面也有很多人說過了, iPhone的AP會透過Web 2.0+ajax甚至java完成..不必想太多iPhone當啥平板電腦跑原來OS X
原生的程式....(恕刪)


的確,就我所知iphone使用的作業系統是"OS X like",而不是真的OS X。當初jobs第一次秀出iphone時不知道是怎麼說的,結果大家都以為iphone使用的是OS X,害我也興奮了好一陣子,一直幻想如果有個完整的OS X在手上,可以玩出多少花樣。可是越想越不對勁,掌上型裝置無論是系統架構,CPU速度,耗電量,與記憶體需求都與桌上型或是筆記型電腦完全不同。要移植就得要從kernel處開始重寫,所以基本上就是重寫OS。這跟window mobile是一樣的,雖然介面與windows類似,但是實際上是全部重寫的。
所以說OS X上的程式是不可能在iphone上直接跑,這其實也是很合理的。蘋果公司在軟體與使用者介面的設計上有獨到之處,是別人所望塵莫及,但是它自己不做硬體,所以現有的硬體技術到哪裡它就能做到哪裡。那些至今還堅持iphone的作業系統是就是原生的OS X的人,說世界上只有apple做得到.....顯然是把蘋果公司神話了。


至於完全手指觸控的操作模式,我個人認為只適合介面簡單的軟體。觸控筆還是有不可取代的地方。比如說如果裝個工程計算機的程式,上面有二三十個按鈕,這時候觸控筆的優點就顯示出來。若要完全使用手指操作的話,要不就是把這二三十個按鈕做分頁處理,或是使用類似shift鍵的方式讓一個按鍵有多重功能,再不然就用multi-touch的功能,先把局部地方放大,然後再按裡面的鍵。無論哪種方式都會比觸控筆來的慢。另一個例子就是提供塗鴉功能的筆記程式,不用觸控筆我實在很難想像如何用手指在小小的螢幕上畫東西。

我個人認為理想的smartphone是要讓主要介面盡可能的使用手指操作,但是觸控筆還是要的。簡單的給秒鐘的操作就用手指解決,需要較長時間與較精細的操作的話,還是把觸控筆掏出來吧。雖然一開始損失個兩三秒,但是接下來的使用就會有效率的多。簡而言之,要娛樂找iPhone,要商務應用找window mobile。

至於比較multi-touch與ms的shift,在不同的應用方式上兩者各有優缺點。multi-touch要在大螢幕上才能完全發揮他的優點。手持裝置的話,因為一隻手已經拿著裝置,要用multi-touch就得用另一隻手。shift的話,單手就可操作,比較適合手持裝置。
todau wrote:
真是好笑。一個還沒上...(恕刪)

+1

對於一個連美國本土都還沒上的東西就討論的這樣,好像都自己用過了一樣,

看看之前的N95規格一開出來大家不是都說是超級手機,結果真的拿到手問題不也一堆(電力漏光等...)

規格大家都開的很漂亮,真的的問題會在使用中才會發現,


現在說獨領風騷太早了,等出來再說吧!

hitsuki wrote:
iPhone嗎..廣告看過了
很屌沒錯 不過不適合我啊
我不想用兩隻手去操作手機啊~~~


你真的看過他的廣告了嗎?
沒有什麼一般常用的功能是需要兩手操作的喔
lololuan wrote:
算了吧, 一隻這麼...(恕刪)


That is because AT&T does not allow iphone to have 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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