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要買Apple產品的注意:我覺得iPhone4根本就是瑕疵品!應該全部召回!

你下次可以拿去真正的「原廠」Nokia服務中心問問

83382 wrote:
這位仁兄,我可是拿去...(恕刪)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其實我還蠻贊同的,
有多人買哀鳳不是虛榮?
但是品質要有啊,不是它先嗆明玻璃容易裂,消費者就要買單,
很多人都知道現在的東西都沒以前好,
但回去用不習慣的還不是拿去退,嗆妳東西有多爛,
為什麼蘋果就可以幸免於難,
說穿了,很多蘋果迷都在跟哀鳳談戀愛,因為
"情人眼底出西施"

願我進入方舟1986 wrote:
不到兩個月前買的iP...(恕刪)


好吧 , 拿汽車板金來比喻本來就不對 , 但是拿汽車擋風玻璃來比我覺得差不多

擋風玻璃常常會被石頭噴到有傷痕 , 但是也不是每次噴到都會受傷

不過有人開50km被噴就裂掉 , 有人開 100km被噴到還沒事

那是不是就應該要去跟車廠吵玻璃有瑕疵 ?

再說前面也有網友提到 , 我也想要說的一點是

50公分的距離 , 你拿一片那麼薄的玻璃去摔摔看會不會破 ?

我可以理解手機摔壞很不爽 , 但是感覺你的也有點情緒化

你可以不用果凍套/保護套 , 但市面上還有另外一種保護袋

要用的時候拿出來 , 用完放進去 , 就算摔到也比較不會受傷

放包包或口袋也不容易被鑰匙等東西刮傷 , 當然你也可以說強化玻璃怎會那麼不耐刮

但是買一樣東西不管是一台兩百萬的車來是一個200塊的隨身物品

使用者本身還是有義務要照顧好自己的東西

廠商把東西賣給你不是代表這東西就一定能承受你不小心的意外所造成的故障/傷害

願我進入方舟1986 wrote:
不到兩個月前買的iP...(恕刪)


怎篇就是

一個人自己把手機摔壞了,不爽花維修費,就開始...

1. 牽托設計瑕疵!

2. 要大家認同他 "自以為的想法"!

3. 罵所有跟他 "自以為的想法" 不同的人


真的是廢文,還強迫別人認同~~

目前所有的宗教,都還沒有能力強迫別人信仰.......

你憑什麼??


為誰辛苦,為誰忙~~
sickfoot wrote:
你下次可以拿去真正的...(恕刪)

那請問你所謂"真正"的原廠在地球上的哪個角落呢?
你說聯強不算原廠就是了?
喔對,你會說他只是"代理商"
但是你要不要看看他維修的號碼牌抽到幾號幾就知道大家是不是把它當原廠了

herc wrote:
怎篇就是

一個人自己把手機摔壞了,不爽花維修費,就開始...

1. 牽托設計瑕疵!

2. 要大家認同他 "自以為的想法"!

3. 罵所有跟他 "自以為的想法" 不同的人


真的是廢文,還強迫別人認同~~

目前所有的宗教,都還沒有能力強迫別人信仰.......

你憑什麼??

等你哪一天自己遇到這檔事就不要來這邊做你們所謂的"取暖"
不要"哭哭"還什麼"車a到"又一堆"不爽不要買的"
還有你"整"篇就是來個嘴砲,你憑什麼汙辱我們正體中文
連這麼簡單的詞的注音都不會?你一"整"個就是IDC來的
砍掉重練吧你

願我進入方舟1986 wrote:
不到兩個月前買的iP...(恕刪)


先不論是不是蘋果迷
手機本身就不是拿來摔的吧
如果手機耐摔,如nokia
那只能說這是他的特色之一
你買了個瓷花瓶,卻嫌他容易破
那你幹嘛不買塑膠花瓶就好
i4如果特色是他的質感
那他就不會用壓克力外殼
自己摔了怪誰?
沒那麼困難,台北還不少家
Nokia客戶服務中心

聯強願意給你免費維修的服務,是他們願意負擔這些成本,未必是Nokia的政策
你看你跟神腦買的Nokia手機聯強修不修
照你的邏輯,樓主的問題應該跟中華神腦之類的代理商爭取,而非Apple嘍?
83382 wrote:
那請問你所謂"真正"...(恕刪)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買拐拐比較耐摔,我iPhone 4 不小心摔了4次.....也沒事,好好保護吧。問題是自己造成的,別讓大家炮轟,下次記得說重點。
sickfoot wrote:
沒那麼困難,台北還不少家
Nokia客戶服務中心

聯強願意給你免費維修的服務,是他們願意負擔這些成本,未必是Nokia的政策
照你的邏輯,樓主的問題應該跟中華神腦之類的「代理商」爭取,而非Apple嘍?(恕刪)

是是是,您說的都是
那依照你的邏輯,你是說是"中華神腦之類的「代理商」"不願意負擔成本對吧?
因為照你的思維只剩下你們apple老大哥還願意庇護你們囉?
喔對了,謝謝你幫我找nokia原廠喔
不過人家聯強就是佛心來的願意幫我和其他成千上萬的人免費維修
因為照你的想法,出一點小事就要跑回去找老大哥
因為你表達的是:聯強幫不上忙,是嗎?
喔,還有一點,是不是應該說"不客氣"啊(誤)
給聯強拍拍手我絕對支持
聯強「破格」為台灣消費者服務,是台灣之福
別把人家給的好意當做理所當然

合約裡面白紙黑字的規定寫在那裡,簽了字後還處處抱怨
然後你庇護這種人,說沒批評沒抱怨就不會進步?
我還差點以為你的消費觀念是不是退步了

83382 wrote:
是是是,您說的都是那...(恕刪)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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