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証明很重要。真的。很多年前,還不是智慧手機年代,我突然接到警局通知,說我手機是失竊機。要我去一趟警局。這是啥情況?找半天,竟然被我找到發票。到警局弄半天,才知失竊商家抄錯內碼。發票救了我。 moneycomecome wrote:各位親愛的朋友們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