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treedog wrote:
我也打了1950跟0...(恕刪)
1950跟02-27256169
這兩支電話我先收下了
如果現場領機時發生刮傷又不拆新機的狀況
店員又強硬的狀況
馬上撥
反正前面的店員又說不通

666828 wrote:
支持 我也打電話了 ...(恕刪)
支持+100000
希望希保官可以主動調查
中華電信會推出這樣的切結書
是不是已經知道 大部份的商品都有刮傷?!!
這樣的切結書
讓我對中華電信iphone5感到「非常的沮喪與害怕」
p1p133 wrote:
這位大大對消保法可能有點誤解了,郵購買賣或是訪問買賣都是因消費者沒有足夠時間或機會檢視商品是否符合物之價值,或是於締約前欠缺詳細考慮機會者,消費者在購買商品之際,並無足夠的時間或資料可供參考,以致往往在緊迫的時間和壓力下,作成購買之決定。故不應把瑕疵風險因此移轉於消費者所以才會有此七日無條件退貨的規定。郵購買賣即是以前的郵購或是網路商品皆屬之,訪問買賣,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一款之規定,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而發生之買賣行為。例如:公共場所任意向路人推銷商品等。
一般去神腦這種店面購買商品是不適用消保法的七日鑑賞期規定的。
另外關於購買前所簽訂之約定,仍屬定型化契約之一部分,仍有消保法的適用,須端視是否符合誠信與平等互惠原則,簽了不代表排除商家之責任。我想大部分人怕麻煩大多選擇隱忍,否則,個人是認為神腦那約定是有檢討空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