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小弟有在某A中華電信營運所登記iphone
不過今天女友不想等了
就直接打A營運所的客服
有個專員跟女友說:要先去辦遠傳門號移出到中華電信(不用續約)~
然後大概兩~三天的時間移入的時候再去B營運所拿合約辦iphone
不可以當天辦移轉當天辦手機….
意思好像就是要我們先加入中華
等到周六機子到了
再到B營運所去拿機子簽iphone合約
但是我覺得有點問題的是
iphone的合約不是可以直接以NP的身份辦嗎?
為什麼還要我捫先加入辦個基本通話約
等到機子來再簽iphone合約
那到時候沒機子
不就糟了
耶~剛剛去官網看到這一條
適用對象: 中華電信行動電話新舊客戶皆適用("含NP移入成功"、無購機租約或符合續約
資格之客戶)
所以是要等移入成功才能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