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iPhone,警察局開立的領據與實物不符

事件是於今年2/5在捷運上撿到一支IPhone 7(但警局開立單據是6),
經過半年後,警局已通知領回,(雖然所有權已歸我,但目前仍是處在鎖機狀況無法使用)
最近朋友來家中時,我提及這件事,並把手機取出給朋友查看,
朋友一看,說這不是I6 是I7才對,
問題來了,雖然手機無法解鎖使用,若可使用的情況下,
警局開立的I6內容可以証明該手機就是我撿到那支I7嗎?

感謝回應

40樓有回復
你都說不符了....當然不行

建議請警察更改一下會比較保險
可以的 這隻手機已經是你的

更何況擺在警察局過6個月已經是事實 就算有人提出異議 也無法動你
遊戲狂 wrote:
事件是於今年2/5...(恕刪)
你宣稱持有實物和警方白紙黑字證明記載上的落差,是日後你自己要去證明這中間的落差是警方登載錯所導致,這中間的難度可想而知

遊戲狂 wrote:
事件是於今年2/5在...(恕刪)

記得之前站上有分享
就算拿到警局的證明
apple
還是不會幫您解鎖
只能當零件機了
此依據不能證明你手上的手機與當初送來的為同一支手機,不過警察或許有從卡槽內紀錄正確的IMEI,你可以回原警察單位查詢看看,如果有就從新開立證明既可,但想要蘋果視你為所有權人並解開別人的手機應該很難.
briyen wrote:
記得之前站上有分享
就算拿到警局的證明
apple
還是不會幫您解鎖
只能當零件機了


話說我去年11月撿到一隻IPHONE 5S 到現在都還沒消息到底是有沒有拿回去

如果失主去警局認領,警察局會通知我這個撿的人嗎?



搖阿搖唷 wrote:



為什麼只能當零...(恕刪)

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就算沒有人領 也不要抱持著等領大獎的心態 因為這東西 並不屬於你...
失主當時要找我看怎麼找也找不到吧,掉的是七警察登記的是六,失主怎麼可能會知道.......

想請問一下懂相關法條的人,如果像這種疏失導致失主找不到,事後如果失主真的知道是疏失導致的,有辦法處理嗎
人如其名 wrote:
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恕刪)

這東西當然屬於樓主的,有什麼問題嗎?
只是無法使用罷了。不能用也因APPLE的密碼問題。若該手機沒設、或其它牌手機,樓主不但是它的主人,還可正正當當地使用。且受法律保護這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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