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steakxboxone wrote:我會扶你去看的!光是...(恕刪) 照你的邏輯,醫院告示、新聞播報等提醒民眾要多添加衣物保暖,避免中風、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是不是在公然侮辱呢?而且乾澀眼確實可能導致眼睛失明,我只是好心提醒要慎防喔^_^
hisasid wrote:題外話講到網路截圖這件事我還蠻好奇要怎麼成案的因為html怎麼改都可以....好奇問一下 你可以去查一下誣告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證罪這3罪的刑度跟公然污辱比起來怎樣你截圖串改去警局提告讓警察登載不實檢察官開庭會要你簽證人後會問你犯案經過時間地點你偽造對方會吞下去不告你誣告?別想太多
Anony2456 wrote: 不要說我截圖黑你,(恕刪) 178樓也是啊一整串看下來這根本是自爆文要開吉的話就要常跑法院了根本不了解刑法還啥對等關係的....難道在路上拿刀砍人後...被告殺人罪也可以反告對方嗎那機車的以刑逼民怎麼玩
royle67 wrote:你可以去查一下誣告罪(恕刪) 喔喔我是想說像html這種那麼好改的並不像p圖可以調調色階就搞定然後如果又有人咬定對方刪文了(也就是政客最常用的咬定你沒做過的事叫你自己提證明)萬一外國論壇或大公司又不理台灣警方這樣也能辦嗎?從另外一個方面來思考網路截圖存證這件事還蠻好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