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tainwu wrote:
我比較好奇他是要用何種機制來判定非同住使用
看起來目前是傾向用戶自我管理
依新聞內容的方案一
增加可以和親友共同使用帳號的方案
以自己為母帳號, 親友為子帳號
子帳號則只要再共同負擔20%的費用這樣
舉例
假設你現在的帳號有分享給兩位非同住親友
這兩位非同住親友和你共同負擔390元的月費
爾後, 你申請方案一
以後就是390+80元, 讓非同住親友和你共同負擔這470元
原本390/3=130元/人
之後470/3=157元/人
差這27元可以合法分享子帳號給親友, 自己和親友都出不起?
我想會付費看正版串流平台的人應該不至於
主帳號與子帳號帳密獨立, 也不用怕互相看到彼此的片單
還可以幫你的親友無痛把既有的"我的片單"移轉到子帳號
沒什麼好抱怨的, 以官方角度算很佛了
個人觀點
P.S.個人帳號現在大概就是分享給兩戶非同住親友, 我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