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多數電影院禁止,卻準許自己賣的食物帶進場內
如今政府選擇全面開放,才導致現在這個狀況
畢竟政府是說禁止味道重的食物(但定義卻又是各電影院的高興)
變得跟紅綠燈分級制度一樣,政府規定在那,但是實際執行上卻是要看業者的良心
除非有人申訴警方或是行政單位才會介入
何況台灣的飲食文化幾乎不能跟國外比
除了漢堡、薯條、爆米花、碳酸飲料、熱狗(包含大亨堡)這類是歐美國家傳進來的
台灣本身還有很多在地的,像鹽酥雞、甜不辣、雞排、臭豆腐、豬血糕跟最誇張的泡麵
甚至只要掛上中華料理的食物,基本上都有一定的味道(連水餃也有)
p.s:泡麵真的有看過,但不是比較大牌的戲院,那真的是台灣看電影文化的一絕
老外看到鐵定會嚇傻了眼
當然多數老外在電影院是討厭塑膠袋跟紙袋的聲音
所以全面禁止是很簡單的(至少我也會支持這一點),當然我相信多數民眾一定會氣瘋掉
另外就是電影業者還是會跳腳(自己賣的食物也不能進場了)
題外話
話說華納威在食物方面真的有黑到(除非利用電影票的折扣優惠)
不過在台北市要去看電影,我是會去華納威看
當然我已經好幾年沒去華納威了(也可以說幾乎沒去電影院看電影,頂多看電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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