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議題讓我想到黑暗騎士

songsongnice wrote:
今天如果他老兄可以有辦法
把社會搞到連一個殺人犯都沒有,
他要怎麼廢死刑,
我看大家應該都沒意見吧!
...(恕刪)


+1 贊成老兄的說法,

「今天你要是不弄死他們,有一天你就會被他們弄死。」

我們無權去決定別人的生死,但是別人卻是可以決定我們的生死。..無言...



「一起經歷過的,都是感情,都是夥伴!」

如果政府要廢除死刑,有一個前提通過的話,我一定支持!!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雙瞳,有一個神秘組織,他可以隨意殺人。

我的想法就是,允許民間或是 半官方色彩的組織,可以成立『執行私刑部隊』,經費由民間募集,

如果有一個人罪大惡極,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之後,由『執行私刑部隊』出手,

希望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樣一來,犯罪者,會有忌憚,不敢太過份,因為有另外一個組織,會代替執法。

犯罪者不能藉由律師的爭辯,達到無罪釋放或是減刑,

由『執行私刑部隊』組織,將犯罪者處死或是斷四肢。

請法官去接手其他案件,凡是蓄意殺人的案件,判處無期徒刑之後,由『執行私刑部隊』出手,

從小到大,我的觀念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法官都是太善良的人擔任,應該把他們架空。

『執行私刑部隊』寧可殺錯,不可放過,亂世用重典....

如果有一個這種執法單位,可以廢除死刑,因為,犯罪者,就算逃過法律制裁,也不一定逃過『執行私刑部隊』的制裁。

有點瘋狂....
哈 台灣有黑暗騎士的話 就可以不要簽....才怪?
有些賤胚就是不值得活著 了嗎.
閃電五騎士V3 wrote:
任何人都不能決定別人...(恕刪)


簽的下去啊...畢竟是經過合法公開審判後,公權力所裁決的結果(當然有啥暗盤還是冤獄是另當別論)
其實本片中應該沒有一絲絲反對死刑的訊息...也沒有誰有權力去奪取他人生命的討論
版大應該是聯想太多了

...
..

其實我看黑暗騎士的觀點,並非是
『誰有權力去裁決誰』
而是
『只有公權力才能裁決誰』

這就是蝙蝠俠的痛
他並非是公權力,充其量只是自我感覺正義感良好的市民
所以他寄望一個他理想中的『公權力』出現

他希望公權力去裁決小丑,因此沒一下就把小丑撞死...就這樣還賠上了心愛但不愛他的女人
還賠上了他的理想的公權力一號代言人

不過,他還是寄望公權力能有伸張的一天
就算面對小丑,他還是沒以私刑論處
就算面對曲解,他還是忍氣吞聲

因為他不認為自己有權去裁決誰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閃電五騎士V3 wrote:
任何人都不能決定別人...(恕刪)


電影跟現實是有差距的..........

不想被判死刑就安份點......不安份怪誰.............

自做x不可活.........

=====================================
別說是吃人肉的~殺17x刀的........

如果是你家的狗~別人抓來吃~還是x殺牠xx刀..不知會做何感想呢..??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閃電五騎士V3 wrote:
任何人都不能決定別人...(恕刪)

老天,您入戲太深了啦~~
悠然~~

Woody58 wrote:
王前部長說願意替死刑犯下地獄
讓我聯想到很多人都說過"願意為心愛的人摘下天上的星星"
這種支票誰都會開
因為沒人會認真要你兌現的



同意!
更何況就算兌現了
一個人的命能抵多少被害人的命


麥克瘋 wrote:
"任何人都不能決定別人的生死"

這是你的第一句話

但是歹徒卻能決定某人的生死...憑什麼?

決定要不要執行死刑?我簽!!


同意!
司法基本上是遲來的正義
死刑不執行
兇手犯罪更加肆無忌憚
將來只會有更多無辜老百姓受害
甚至連冤死之後還連遲來的正義都得不到





allen.yea wrote:
就像被害者家屬說的, 被害人被一刀一刀割肉, 凌虐,
反觀死刑執行還有麻醉~執行時還得快狠準...這對被凌虐至死的被害人又何嘗公平呢?
王前部長, 說她願意為這些死刑犯下地獄...即使地獄跟101一樣, 也不夠下~
會不會把自己想的太偉大了,
她將心比心, 她比的是這些極惡之徒的心啊~
她為什麼不比這些被害人的心, 這些被害人家屬的心呢??
極刑不能防範殺人放火, 但至少是一個手段...
不然王前部長有更好的建議嗎??
成立一個小組, 還不是把問題丟出來給這個小組去想,
但台灣人民的民意呢??
沒有任何配套措施, 執意廢除死刑, 定讞的也不執行,
一個公務員不執行公務算不算瀆職呢??
殺人放火極惡之徒, 卻還要用全民的納稅錢來供養他們, 這算什麼...



allen.yea wrote:
以下資料, 來自法務部, 看看台灣人每年要花多少錢來供養這些殺人犯,強姦犯,強盜犯,



同意
只會打高調空言的虛偽
實際上卻是推卸責任跟枉顧身為公僕對黎民百姓該負起的義務跟責任
我贊成廢除死刑,

前提是讓那些渣對社會有點回饋,
把他們搞成植物人,
然後把不會致死的器官能用的全數捐出,ex:眼結膜、肝、腎。
讓他們嚐嚐求死不能的滋味,
強姦犯就再加上公開無麻醉捏爆卵蛋,

我相信再如此嚴刑峻罰下,
犯罪率一定飆低,

但是一切都只是空想。
真悲哀


死亡
對那些重刑犯
是一種解脫與再生


對被害人家屬
是還能相信這個世界有天理


對老百姓來說
則是避免社會資源浪費
這個世界還有更多值得同情的人
他們沒有罪,卻經常被遺忘
錢用在社會救助也好過養重罪人
王部長沒種簽嗎?

如果可以的話,我很樂意背這個罪名

沾滿血的雙手就讓我來承受吧

為了可憐的受害人,值得



其實死刑是很善良的了,只是一槍讓你無痛去死

如果把死刑改成每天阿魯巴100次,但是不讓你死,這才叫殘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