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Mobile01 網管能規勸發文者 首頁避免煽情圖文


baddaddy wrote:
事因上週單位親子日活動 有幼小朋友不慎看到同仁螢幕 PDA 版首頁上撩人物化女性圖片...(恕刪)


親子日你同仁螢幕掛在01首頁幹嘛?
請你同仁管好自己的行為吧!還管到人家私人網站的版面來了!!
這位大官放放槍就不再回應了
真是除了官威,其餘一無是處
有種就把話說清楚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to dear "baddaddy":


you wanna play big? I'll play big too... ^++^^++^^++^


版規是尛.....
baddaddy wrote:
本署同仁因職掌 必須...(恕刪)



問一下....
彰化有什麼黍嗎??
--------------------------------------------------------

樓主開始用黑名單,把我鎖起來.

我再警告樓主!

你在不表明你是那一署的話. 別怪我開始到台灣各大機關檢舉你!!

恐嚇我就跑?? 這算什麼???

版規是尛.....
BESCHWA wrote:
親子日你同仁螢幕掛在...(恕刪)


對啊!他怎不去怪他同仁自己螢幕掛在哪個網頁上面!?
怎不掛在自己XX署的首頁上面!

怪到M01????

電視台一大堆內衣廣告!哪您們署是否也要發公文去警告!????
哪百貨公司一大堆內衣廣告!您們是否也要去管??
哪路上一堆檳榔攤!您們是否也要去管???




好大的官位喔!!!!!!!!



本月份最好笑!大家最想炮的樓層!!






建議樓主去馬總統的fb講嘛!

由總統府交辦,肯定整個01乾淨得不得了!


也免得你拿公家、拿“署”來對百姓嗆聲!!!


你就最好是公務員...
管妹...是誰啊?
問了公司法務室的同仁,提到刑法第七章的妨害秩序罪裡面有兩條與假冒公務人員的條例。

第158條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冒充外國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亦同。
第159條 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再加上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989799&r=4&p=1 這一篇樓主的內文,嗯嗯......
本署"同仁"因職掌

他自己就在pda板44%發言

是自己還是同仁?
那不是白,那是過曝XD

有能力就直接發公文阿,看是違反了哪一條法

什麼署的也不敢提,是怕上班逛01被抓包嗎

會怕就別在那邊裝笑唯!


整個文比虎爛文的等級還低,連虎爛的功力都沒有還敢發這種文

狐假虎威



baddaddy wrote:
有專人於午休及下班後特定瀏覽
...(恕刪)



什麼署的那麼爽,13:43分還跑上來發文

看來之前鄉民說公務員過太爽是真的

跟著其他人跑進來了。

樓主不曉得是哪個單位的阿。

說出來讓我們景仰景仰。來!!大聲的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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