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lee wrote:
和同僚拜年時閑聊, 無意中聊到討論區上的怪現象.
在網路揪眾搞民粹藉由輿論壓力霸凌網友的加害人, 卻還要求受害者道歉, 真是奇哉怪也!
本著好奇心, 分別藉由 01 站內搜尋各相關發文者歷來留言內容.
感覺 baddaddy 網友發言條理清楚, 態度嚴謹, 言談中並無鋒利到會讓人不舒服的言詞.
反觀那位要求道歉的網友,
1. 自承寄送內含男性中年職員(未穿衣物)舔弄另一裸胸男性臉耳圖片嘲弄 baddaddy 網友.
2. 自承截圖(未經當事人同意)刻意公開兩造交談私人訊息.
3. 自承於另一討論文中刻意公開 baddaddy 網友私人 IP / 居住地.
4. 於 baddaddy 其他無關此事件發文中, 刻意一一留言挑釁. 威脅利誘;迫其出面. (搜尋得知)
5. 自承已於各大官方申訴管道傳媒, 投訴 baddaddy 網友對其霸凌.
且不說 baddaddy 網友其真實身份為何? 但就站內其歷次留言回文, 個人感覺不出其言行有何令人不愉快的感受. 反而是那位要求人家道歉的網友, 字字句句都充滿威脅語調.
若說就法論法, 那位要求人家道歉的網友, 似乎要小心對方反控妳涉嫌: 妨害風化/妨害秘密通訊/侵犯隱私/恐嚇/誣告/... 等可能成立的民刑事罪責.
網路世界真實虛幻, 光怪陸離, 著實不足為奇.
套句網路名言: 認真妳就輸了.
天真的人或許以為: 趕快把之前的發文內容刪了, 不就沒事了? 錯!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妳會截圖護貝, 難道別人就不會? 除非妳是外國人, 台灣的法律管不到妳.
題外話, 不論是出於善心或基於什麼理由, 請勿意圖使人誤認妳是行政公職人員. 或想假借上述身份遂行不為人知的目的, 這都可能觸犯現行法條.
我只是路過, 不懂為何言詞謙沖嚴謹/立意良善的發言, 會被轟的體無完膚?
是的, 潛水很多年, 忍不住註冊上來當砲灰. 這註冊時點也沒啥好作文章的, 有心人就別白費心機啦. 若您還是忍不住要砲我? 就請下手輕一點 ... 呵, 呵 ...
當然, 兩造雙方若知法犯法, 且情節嚴重, 這下場只是適得其所, 不值得同情.
反之, 不外乎法理情 ...
new huh?



口氣跟壞爸爸很像....



charllee (來自: 61.224.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