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慣老闆抓奴隸 wrote:
為什麼有人可以一直用很牽強的理由打臉別人,還一直說樓主不是故意的,一下說別人說法官一定判刑,一下自己又用牽強的理由說樓主不是故意的,法官一定也這樣覺得,為什麼有人可以這麼不要臉?

在華碩論辯事件
因為他要顯的與眾不同,故意刷存在感;孰不知,他沒有完全的通盤了解事情
他可能以為我只有爬Mobile01的華碩文吧
我可是為了了解這件案情
將有在討論這案件的各大論壇全部都爬完看完,並且時時追蹤

一直在講幾百種可能,但至始至終只有一種真相
而我們在討論的就是這個真相
誰想聽你講你所謂的可能

直到受不了醜惡的嘴臉才開始出手
為的就是最後最精彩的煙火秀

當然我已經不會再正面回應他,因為管理員會以″理性溝通的理由″來刪除我要回應他的文,畢竟我已經達到洗臉″2位″的目的了
y(>.0 ) 啾 (非常理性) 且也(沒有回文對立)喔
樓主都先偃旗息鼓趴低低了

結果反而是不相干的路人比樓主還熱...
信我者天堂近了!!

CUFOX wrote:
畢竟標錯價也算是一種bug。




aurora780730 wrote:
在華碩論辯事件
因為他要顯的與眾不同,故意刷存在感;孰不知,他沒有完全的通盤了解事情
他可能以為我只有爬Mobile01的華碩文吧
我可是為了了解這件案情
將有在討論這案件的各大論壇全部都爬完看完,並且時時追蹤

所以你認為爬完各大論壇就足以斷定他有罪?

aurora780730 wrote:
一直在講幾百種可能,但至始至終只有一種真相
而我們在討論的就是這個真相
誰想聽你講你所謂的可能

沒法排除眾多可能性,就別幻想得到了真相哦。

aurora780730 wrote:
直到受不了醜惡的嘴臉才開始出手
為的就是最後最精彩的煙火秀

煙火秀?
你是指你模仿失敗的那段嗎?
的確蠻精彩的
慣老闆抓奴隸 wrote:
別人只是說樓主很明顯是故意的
“有機會”被告成功

如果只是強調有可能有罪,那跟我的論點並沒有衝突,應該是不會被我打臉的,除非還有其他錯誤觀念。
CUFOX wrote:
沒法排除眾多可能性,就別幻想得到了真相哦。

你沒有本事從華碩案樓主的證詞、錄影、公開言論中找出真相,你只會說可能這樣可能那樣,而我們早就已經推敲出來且證明了,代表你只是一個會幻想且沒有本事的人
CUFOX wrote:所以你認為爬完各大論壇就足以斷定他有罪?

在關注華碩案有眼睛、有腦袋,爬完文看完事證的各位都知道他有罪,只是還沒被宣判
CUFOX wrote:
煙火秀?
你是指你模仿失敗的那段嗎?
的確蠻精彩的

華碩論辯被眾人恥笑的對象是你,不是我,你不用自欺欺人
CUFOX wrote:
我倒認為明知道是標錯價還買也該視為詐欺,
畢竟標錯價也算是一種bug。

唉…,你這就是標準的不學無術,半瓶水響叮噹,(明知道標錯價還買該視為詐欺)連這麼沒有法律水準都說的出來
這也難怪,華碩這案有證詞有事證你還不能斷定有罪,就好像1+1是多少,你堅持要數學老師說答案是2,你才能肯定答案是2,這麼不能肯定,那麼你還是回去重修法律吧

另外你前100頁華碩文被檢舉的事情,這麼生氣,看來應該是打到痛點了喔
違規事實明確,符合要件該當且正確,還是你主張違規不能檢舉?
平常這麼講法律,現在你違規或違法就不能檢舉?
這樣你就自相矛盾了喔
aurora780730 wrote:
你沒有本事從華碩案樓主的證詞、錄影、公開言論中找出真相,你只會說可能這樣可能那樣,而我們早就已經推敲出來且證明了,代表你只是一個會幻想且沒有本事的人
在關注華碩案有眼睛、有腦袋,爬完文看完事證的各位都知道他有罪,只是還沒被宣判

我提出的無罪可能性無法全部排除,
樓主律師會有啥主張都不用知道,
華碩方該提供的證據都不用看,
樓主有無正確表達實情也不知道。

這樣就能證明有罪,真是比本國法官高到不知道哪裡去了,
就說你是天才嘛。

CUFOX wrote:
我提出的無罪可能性無法全部排除,
樓主律師會有啥主張都不用知道,
華碩方該提供的證據都不用看,
樓主有無正確表達實情也不知道。


這個問題太笨了
我只回答部分

有罪的要件該當且正確,就好比你去跟管理員解釋你無違規的可能性,即便你是有100種

樓主無正確表達實情,他的說法一直是避重就輕
光看標題(在華碩官方網站購物買太多,被告詐欺,家裡被刑事局搜索扣押 ),大家都知道了,就你怎麼不知道?



其他問題的答案

對於不能舉例且貼上來的人,要答案的話,你自己去找之前的判例囉,(這句話是不是很眼熟呢?)
#1326 CUFOX wrote:
要實例的話,就自己去看看前面討論過的判例囉。

是不是很理性溝通啊
aurora780730 wrote:
樓主無正確表達實情,他的說法一直是避重就輕
光看標題(在華碩官方網站購物買太多,被告詐欺,家裡被刑事局搜索扣押 ),大家都知道了,就你怎麼不知道?

所以你妄想能靠他的表達來證明有罪就是個笑話。

aurora780730 wrote:
有罪的要件該當且正確,就好比你去跟管理員解釋你無違規的可能性,即便你是有100種

我提出的無罪可能性無法全部排除,
樓主律師會有啥主張都不用知道,
華碩方該提供的證據都不用看,
樓主有無正確表達實情也不知道。
這樣就能證明有罪的要件已滿足,真是比本國法官高到不知道哪裡去了,
就說你是天才嘛。

aurora780730 wrote:
這個問題太笨了
我只回答部分
其他問題的答案
對於不能舉例且貼上來的人,要答案的話,你自己去找之前的判例囉,(這句話是不是很眼熟呢?)
是不是很理性溝通啊

乖乖,我這裡只是笑笑你很天才,沒要你回答啥問題。
CUFOX wrote:
所以你妄想能靠他的表達來證明有罪就是個笑話。

已經被實現的事情,是不能用妄想這個詞喔
你不僅要重修法律,還要回去重修中文

CUFOX wrote:
我提出的無罪可能性無法全部排除,
樓主律師會有啥主張都不用知道,
華碩方該提供的證據都不用看,
樓主有無正確表達實情也不知道。
這樣就能證明有罪的要件已滿足…(恕刪)

壞壞,怎麼會不知道
我已經給你答案了啊
要答案的話,就自己找之前的判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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