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嫩 wrote:我有去向線上客服投訴...(恕刪) 既然遠傳客服那邊有回應 尚未收到您的有關資料 表示尚未上線(未送件)您應該回店家那邊 表明已跟遠傳查詢過 遠傳尚未收到有關申辦門號的資料表示未上線 請店家退還合約書於您(因上頭有您的資料 及證件影本)至於手機方面 您已拿(拆封)了手機了嗎?沒有拿(拆封)的話店家無權要您買下手機 您大可據以力爭是搭配門號才申辦此手機現在門號不辦了 手機也未拿未拆封何來強迫購買之理?若已拿了手機(拆封)就 當買空機吧....若有撕破臉的情況 氣氛僵持不下就跟店家說明是他們蓄意隱瞞合約內容有欺騙消費者之嫌 且價格不合乎於市價圖謀暴利.....--------------敎很多了 期待後續發展回報...以上 均是以對待不肖業者 蓄意欺瞞消費者的店家所用的手法請勿閒閒就用此手法去對一般店家我相信還是有很多店家 願意跟消費者完成愉快的買賣不用什麼事都要麻煩消保官...個人覺得消保官應該都有更多有關社會大眾福利權益的案子在手上待辦...
阿嫩 wrote:事情是這樣子的......(恕刪) 給你一句很俗很俗但是又很實際的話 那就是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那種很不合理的優惠 一定是有原因就算是各大電信公司自己本身的"優惠"都是有"代價"的 他們又不是開救濟院的 沒事會送錢給你們去買好手機嗎? 不要貪......不要貪......不要貪!!
恩...以法律的角度你跟通訊行算是"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無效"(民法第87條)但問題是,如果遠傳通過了你們的合約那遠傳是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張該份合約有效。你還是必須履行!而如果合約生效且通訊行真的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洗機子的話,你就可以主張通訊行是詐欺行為(刑法第339條)同時附帶民事賠償依我看,現在有兩條路可以走1遠傳客服打電話來跟你確認時,你就跟遠傳說你不辦了!因為簽約當時通訊行有所隱瞞。 但這個方法會面臨遠傳不打電話直接給你的合約書過的風險(純猜測,我不知道遠傳內部審核機制)2你向通訊行要回你的合約,跟他們說上面的法條,證明你於法有據。而就算合約生效,他們也不見得好過! 通訊行大部分怕麻煩,就會懶得淌這渾水,然後把合約還你。 至於求助消保官,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畢竟消保官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消費紛爭,類似你這樣的案件,事實上是他職責所在。而警察嘛,就要看你運氣。因為有些警察心情好可能跟你一起去。但事實上警察只管刑事案件,像這種民事案件是不關警察的事情。而陪你去還可能被對方告,所以基本上警察不太會理你。最後備機費用,依照民事法理。如果當時通訊行裡沒那種機子,所以他要另外去調機子,那麼備機費用是合理的!因為對方也是花了時間和精神(也許還有電話錢)去做他可能本來不用這麼急著做的事。不過備機費用也不應該太高,否則也違反誠信原則。到法官面前講理,他也是說不通的。以我本人而言,如果是Desire,我能接受的備機費用是500~800元(因為最近很搶);如果是詠嘆機,能接受是300~500元。以上意見是建立在"假設"通訊行有不法行為(不一定是違法)供你參考,希望能幫到你祝好運! -J.C.
首先小弟在此先跟各位01大大給的意見表示感謝在昨天遠傳林姓客服了解下,跟我要了通訊行的電話在我與通訊行兩方間做調解結論是通訊行依我當初需求給我HTC詠嘆搭配優惠專案但我表示通訊行隱瞞專案內容,以我人頭去領取IPHONE4我身為申辦人卻不知我申辦了什麼東西感到受欺騙合約都還未進入遠傳審核要求做退件處理遠傳客服表示合約在通訊業者那邊要我與原申辦處處理最後卻要我跟通訊行那邊做妥協,通訊行條件是要我買下他的準備好的詠嘆不懂合約尚未進入遠傳審核綁定,我主動先提出簽署合約有異議,我要退件為何不先幫我收到資料後做擋件與退件,就簡單讓合約失效...結束!對於這個客服我不是很滿意!!或許他們有我不懂的流程之處吧...因3/2發了兩通遠傳線上意見今天上午收到另一名徐(許)姓客服的來電說遠傳還尚未有我的資料,跟我詢問了大概的狀況有說什麼時候會NP(我不知道),簽了什麼合約(企業專案)有無拿到任何手機(尚未拿手機),有無繳費(無繳費)說會再幫我做調查處理...最後問我希望得到如何的幫助?(我要做退件!!)等候調查中!!...........希望這次情況能有進展!!ps.我知道通訊行也是要賺錢有開銷有房租有...!!我後來得知合約內容是專案+2990送IPHONE4 16G(隱瞞)只跟我說專案搭配詠嘆0元,渴望5千,IPHONE一萬多他大可實說在跟我所取代辦費這我還比較能接受但是對於刻意隱瞞事實我不能接受,且這價差也太大了吧!!
遠傳詠嘆機專案搭398+775就0元了,如果是搭iphone4專案,還是np,還給你詠嘆機,算一算這樣也賺太~~~(暴利)其實當初通訊行的人跟你說如果遠傳打給你要有另一套說詞,是因為遠傳有在抓,看他們的通路是不是掛羊頭賣狗肉,是不是辦iphone專案然後給客人其他手機,被抓到~~嘿嘿...現在解決的辦法很簡單,既然遠傳那邊都沒收到任何你np的紀錄,你直接到遠傳門市辦一隻詠嘆就好啦,至於原來的通訊行,雖然他手上有你的資料,可是你先在遠傳門市辦了,他就沒辦法再幫你上線,如果通訊行拿你的證件辦其他門號,可以告他偽造文書,至於他要你回去買他準備的詠歎機,根本不用理啊,你的專案根本都還沒開通,為何要負擔手機的錢,而且通訊行還沒幫你送資料的原因是要等你回去買那隻詠嘆機啊,所以這部份就不用擔心了純粹只是看不慣這家通訊行在網路上用低價吸引消費者上門,到了現場再說要辦其他專案,讓消費者無法辦到原本在網路上看到的優惠,騙~
2011/3/4下午兩點三十分最新消息!!後來跟我說要做調查的客服人員來電說請我放心,內部確認後已經不會幫我做過件後續也不必到原店家做拿取手機的動作但現在的問題是合約送出的確需要一段時間遠傳他們那邊也尚未收到資料最後跟我要了身分證字號做留底如有收到資料就會替我辦理退件會在一個禮拜之內通知我後續情形...======================================(沒多久之後)後續...遠傳好像與店家做聯繫但店家合約尚未送出所以要我回原店家取回我的合約與資料然後再自行作廢處理!!這樣子就可以算是一個完整的結束!!(剩下等我回原店家拿回該屬於我的東西吧!!)ps.希望我的遭遇可以給遇到同狀況的人一些借鏡遠傳線上客服兩極,但我相信出發點都是為了處理事情只是處理幫客戶處理的方式不同...但造成的結果也不同不彷多投幾封意見留言,會遇到不同的客服替你做處理最後在此為替我服務的遠傳徐姓客服按個"讚"
剛剛從通訊行回來了!!我還是沒拿到我的合約與資料...(感覺白跑一趟)換成另一名業務員在跟我商討(感覺在打圓場)他說當初那名業務態度比較強硬,他個人做法是客戶不想辦就算了通訊行說文件資料在當初已經送往他們台北總公司如果我堅持要拿的話要自己坐高鐵去拿或是他會向總公司要求做銷毀(碎紙機)的動作留著我的合約文件資料他們也沒用(怎麼會沒用,雙證件影本等等被當人頭)但也要求我向遠傳方面做取消客訴的動作不要影響他們的商譽,不要得了便宜又賣乖否則他們會按照合約方面來"告"我!!!(個人感覺他們要自保,等接到客訴取消才"可能"銷毀資料)所以繼續向各位大大求助點意見做參考...我該乖乖的聯絡遠傳取消客訴,然後我的資料下落不明嗎?還是要求他們把資料寄回高雄(or請台北人去拿)親自收到才安心?客訴方面是否要做取消的動作!?(沒取消是不是真的欺人太甚?)不取消客訴的話...我不知道他能告我什麼?我客訴哪裡錯了嗎?還是有客訴紀錄會讓他之後的代理辦申辦文件難以作業吧!!(個人猜測)至少知道現在遠傳方面的合約不生效讓我感到安心許多...現在應該還沒完全脫身吧!!但是下一步的該採取什麼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