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掀背 wrote:最好你家所有的家電都有保存盒子跟配件,不然改天換你想舊換新一樣也是跟樓主一樣的下場將心比心好嗎? ...(恕刪) 這不是將心比心的問題,我敢說我身上所有價值超過1000塊的電子產品的盒子跟配件都完整保存。凡事要做最壞打算,哪一天要脫手我無法預料。況且,這些盒裝配件都是商品價值的一部分。我反倒不理解高價商品買來盒子馬上就丟的人的心態。
更新資訊:新年「新機」會-活動修正通知1. 即日起,若客戶攜帶活動指定舊機前往門市參加汰舊換新活動,無需檢附包裝盒(主機及必要配件即可)。HTC經銷商與回收小組不得因為沒有包裝外盒拒絕消費者參加。2. 配件類檢查項目中,電池需檢附,並且接受原廠及副廠之相容電池即可。 HTC經銷商與回收小組不得因為沒有包裝外盒拒絕消費者參加。3. 其他未列入回收機點檢表內的其他配件,若消費者無法提供,例如免持聽筒耳機因長期使用的消耗性配件因為破損不堪使用已丟棄,均視為符合參加活動資格。HTC經銷商與回收小組不得因為沒有包裝外盒拒絕消費者參加。4. 若還有其他未列入回收機點檢表內的其他配件,均可參加汰舊換新活動。Deray Xu wrote:新年「新機」會-活動...(恕刪)
汪汪掀背 wrote:那請問你家的電視機、冰箱、洗衣機、冷氣機的箱子還在嗎?包括裏面的配件又,少一件就不算又這些都不只一千塊又如果沒有請不要自己打自己嘴巴 我是說『電子產品』。舉凡電視機、冰箱、洗衣機、冷氣機等等,它們應該叫做電器產品,不能拿來相提並論。不過沒關係,我所買過的電視機、液晶顯示器、音響座機、擴大機,不要說盒子,所有的『箱子』我都留著,更遑論內附的所有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