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Store原來是海外商店

apa1102 wrote:
所以該開發票而不開發票,逃漏稅的人其實是消費者

繳營業稅的是商家,扣抵進貨發票的也是商家,
只是有些商家會把這部分成本加入售價讓消費者承擔,
並非消費者要繳這5%的營業稅,
何來消費者逃漏稅之說???

商家不開發票是為了壓低帳上盈餘避開營所稅.
營業稅只是看起來像消費稅,
實際上還是商家要繳的營業稅.
通常商店進貨都有憑證,
所以銷售發票一定要開出才能平衡進貨金額,
只是最後開立的發票金額可能不是實際售價.............
不在境內沒有在工商局設立
要怎麼開發票?
當地法規的營業稅...等有繳就符合法規了

至於你海外消費行為要怎麼開當地發票?
又不是在當地的代理商販賣給你的
roland49841 wrote:
樓主疑惑的是Google在台灣分站賣東西為什麼沒有發票,關從天貓京東買水貨屁事


一樣都是境外購物,性質相同,所以不會有發票,但會課稅...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司法院釋字第 688 號

.......營業稅係屬消費稅之立法意旨暨體系正義.......

名稱為[營業稅]但其立法意旨實為[消費稅]性質,就是消費者要負擔的稅額

進銷貨稅額扣抵是因為會有重複課稅問題,所以銷貨稅額 扣抵進貨稅額

營利事業所得稅 是由營業人負擔
營業稅(消費稅) 則由消費者負擔,但因為政府難以從每一個個人的每一筆交易對個人課徵,因此均由營業人代扣代繳


製造商授予營業店家 100元 未稅 ,店家付給 製造商 105元 含稅金額,製造商要繳 5元 營業稅給政府
商家賣給消費者 210元含稅 (反算未稅金額為 200元 + 稅額10元),同一件商品,已經有5元付給製造商,代付給政府,所以 10元稅額 - 扣抵 5元已繳稅額,販賣商家 還要繳 5元給政府 ,最終消費行為 10元稅額實為消費者支付,只是分別由 販賣商家與製造商 付給政府
我不是在日本、就是在前往日本的路上,我是日本旅遊中毒者
cckm wrote:
繳營業稅的是商家,扣...(恕刪)

並非是部份商家轉嫁,而是營業稅的實際課徵對象本來就是消費者,本來就該轉嫁給消費者。這是一個代收的概念,而商家在這項稅賦的責任在於將收到的稅金部分上繳給政府。我只能說「營業」這兩個字騙了很多人(包括我Orz),如果是商家要負擔,為何要在交易明細上列出稅額?列出的稅額是用來證明消費者在這個交易中付了多少稅金。
kennyho3058 wrote:
小弟最近在Google(恕刪)

刷卡還有海外交易手續費,
要注意唷。
kennyho3058 wrote:
小弟最近在Google(恕刪)

你的產品是從海外寄的還是台灣直接寄?
就我經驗來看,如果是海外寄的google應該是已經幫你付完關稅+相關增值稅了,所以就不會在開發票給你了,除非定價有包含增值稅才需要開發票。
ps:如果是台灣直接寄那就一定要開發票了,所以我想這手機應該是海外寄google才敢這樣跟你說不用開發票。
leoliou wrote:
一堆人從天貓,京東買回來的也沒發票啊

本地買會開發票

境外買不會開
時西北齊,立紅竿賀甯蒙鴻察,吹西北嵐風。查曉理奇稀,歸稽齊紅柑。
kennyho3058 wrote:
小弟最近在Google(恕刪)


你是國稅局喔?

你購買Pixel 5 發現沒有發票、可以退貨不買呀!!!

在台灣做生意買賣、又不是只有Google沒在繳交營業稅、沒啥合不合理的

你可以考進國稅局,台灣的國庫靠你了!!!
Big_Tree wrote:
一樣都是境外購物,性(恕刪)


他是在意沒發票對獎啦,才不會Care是否有課啥進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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