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MY wrote:
名字是他簽的,印章也是他蓋的,錢也拿了,這些都是事實,他是可以停辦,但費用/違約金絕對跑不掉,
+1
基本上會被認為 他收了5000 而把門號交給對方使用..
不然 為什麼明知道申請手機門號?而不拿SIM卡?
欠費+違約金 一樣要繳!
早點申請解約退租吧..
萬一該門號有出事 一樣先被當共犯 等著跑法院慢慢釐清吧
樓主也沒說清楚 到底是拿了5000是..
1.手機sim卡都給對方 號碼被別人使用所以當人頭?
2.手機給對方 sim卡自己拿沒在用?欠月租費而已
3.只知道簽名拿錢 其他不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