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采昇通訊]購買到三顆Note4皆自裂電池

明方矩 wrote:
這件爭議的根源是【該...(恕刪)


另一庭還沒開 ✋
劉先生與沈小姐在即將被起訴的當時,願意公開道歉,本人也願意給予機會,不讓這兩位男女朋友留下前科案底,還公開留言要網友不用攻擊這兩位,沒想到劉先生現在居然刪除公開道歉,那就算了是你自由,還貼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到底跟我有什麼關係,建議你厚道一點,司法是公正的,我也已經提供所有合法資料,不是你講的才對,別人都不對,本人行的正,店就在這裏,不過你從來不敢來就是了,我合法做生意,建議你不要一錯再錯

hendry598 wrote:
關於之前在爆社的貼文...(恕刪)


Leo Lin 話說檢查官怎麼不鳥你提出的「和解條件」啊?
繼續「誤導」我等著看!
還要大家別怪我,我女友喔!
好棒啊!玷長
繼續亂帶風向啊!
你他的「老母」
到底誰對不起誰,別太自「以為」!
hendry598 wrote:
關於之前在爆社的貼文...(恕刪)


這種慣用的「伎倆」是否符合時代潮流啊?玷長
賣仿冒品的,還扯什麼扯!
重點:別硬拗,法院會還你我一個真相與公道的,時還未到,但我等著看!😂😂😂
hendry598 wrote:
這種慣用的「伎倆」是...(恕刪)


告的過癮 告個爽快
別以為 妨礙名譽能唬的了誰,偏偏我就是唬不了 ,咬我啊!
我好怕喔 店長。
hendry598 wrote:
關於之前在爆社的貼文...(恕刪)


Leo Lin 賣五顆電池裂三顆 鬼才相信你賣的是「台灣原廠公司貨」!#三星電子都想笑
#采昇通訊
劉先生誰跟你和解,我是因為你公開道歉才答應撤銷告訴,
你就是典型的說話沒有可信度之人,謊話連篇,
所以我才會懶得理你,你沒有值得原諒的地方,
你就繼續誹謗,看一下處分書怎麼寫的吧

采昇通訊 wrote:
劉先生誰跟你和解,我...(恕刪)


48小時即可刪除 我實踐了對你與檢查官的承諾與賦予的條件 ,那我原本根本就不想刪除,我因說出了「小人、鼠輩」被你告就算了,我道歉!
連網友說「沒家教」你不也一併提告,試問自由民主國家 ,你是在箝制「言論自由」還是想轉移你賣「仿冒品」的事實?

跟你公開道歉了還要帶風向,要網友們別指責我們,試問你居心何在?

我為何不能刪除,我早已履行我的承諾之外整整超過48小時非常非常多了,反觀你呢?

基於司法偵查不公開原則我也沒貼上「三星的檢驗報告」出來,還敢說我「變造你的電池」以上總總行為由你而起之外到底誰毀謗誰,還說我浪費「司法資源」,吾也是笑笑之。

而你自己卻貼上了「判決書」內容,看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有無違法?

好自為之 至此。
劉先生與沈小姐是被我告發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罪,
你怎麼不敢說你的女朋友沈小姐亂寫,誹謗我是自己做原廠包裝的部分?
惡意加重誹謗有什麼言論自由?
明明從頭到尾都是你自己在帶風向,現在反而怪我?
請問電池案判決出來了嗎?你講我詐欺犯是什麼意思?
我之前已經發過申明,我合法在台灣跟合法的台灣廠商進貨,
進貨證明也交給警方與當庭交給檢察官了,你不是一直有跟警方追進度嗎?
你明明知道我有合法進貨單,你是在帶什麼風向?

檢察官限你48小時內不准刪除,不是叫你48小時之後刪除,
你一直在胡說八道,檢察官這樣說是因為他沒有限制你刪文自由的權力,
我告知檢察官這樣對我不利,我要求你若要刪道歉,必須連誹謗的全文刪除,
檢察官說不必,因為這48小時就可以完整備份,
檢察官說認為你不會做刪掉道歉文這麼蠢的事,我才答應,
以上才是我願意撤銷告訴的原因,你這位講話沒信用度謊話連篇的人,
但我沒想到你還是做了蠢事,現在怪我?

三星檢驗報告?
三星原廠電池皆在越南與大陸製造,
請問送去韓國如何檢測?鑑定原因寫商標不符?
這是專業的鑑定嗎?你是法官還是檢察官?
我本身也將電池拆開,裡面就是三星原廠電池芯,
明明就三星代工廠製造的無誤,我該提出的出貨證明,電池芯拆開證明都有,
你憑什麼一直四處誹謗我?
我懶得理會你是因為這些交由司法去認定,我尊重司法,
所以我不去講這些,你倒是認為你好像天王老子,四處誹謗我?

我告你的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我被你騙已經撤銷結案,
請你有點常識,跟偵查不公開有什麼關係?
是你一直引戰我才貼出打你的臉,麻煩不要一直浪費網路資源好嗎?
你這講話沒有可信度之人,謊話連篇,我實在懶得理你,
但我一定會對你提出民事告訴,節省國家司法資源

還有你不要表面上講一套,私底下又要找我談,我不接受,不要再私訊我


采昇通訊 wrote:
劉先生與沈小姐是被我...(恕刪)


要不要我再把你的電池盒送保二總隊? 你當沒商標權嗎?
你真當我沒買過 吊卡盒裝的電池裡面附的電池盒嗎?
看來你對電池盒尚有爭議是嗎?
我明天就送至保二總隊,我們也來檢驗,這個盒子是不是「三星原廠出品」!
如今她也在檢查官第二次傳喚無到場必要下,把帳號密碼交由我代Po跟你道歉,完成了所有應盡的承諾,還不夠?
要就針對我即可,別妨礙她人還有工作的「責任」

不用提加重誹謗,她也只是轉PO別人跟你購買的經驗「而已」,網路皆可看到找到的,何來「加重毀謗」呢?
她並不是無中生有,自導自演吧!
檢查官不也發了「不起訴書」給她了嗎?
跟你本沒什麼好說的啦,一切等待下個檢查官司法來判決,但我個人Lion Liu私你只是不覺得你接受道歉還要帶「風向」而已,要我恢復原PO也可以,但對於你多餘的擔心及關心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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