餅乾3353 wrote:
當初3月份買同學出價1000元LG-L7-P705智慧型手機,.....這個損失我要默默忍痛往肚裡吞嗎?可不可以向賣家求償啊!?所以網友這個責任毛頭是要指向我買家、還是我同學賣家來康起這個東西損壞的責任呢?
我不懂你東西已經用兩個多月了,花一千元買的二手品壞了,為什麼要你朋友扛責任?
為啥原廠要設立 1 年、2 年或是 3 年的保固期. 你知道那依據嗎?
其實就是原廠對於他們產品能夠使用不會壞的自信度,所以過保固了會壞或是小問題,我覺得很正常
你買的時候就要有覺悟,而且剛拿到手沒問題,通常就是沒有問題,過幾個月後會壞應該就是你使用上的問題居多。
只花一千元買,用兩個月划算了,你知道現在新出的旗艦機皇使手機,一年後都只剩下半價這件事情嗎?
20000-----> 變成 12000 元的話,一個月也超過500的折價率了,你1000援用兩個多月,有什麼好抱怨?
還有聽你說你朋友要不要扛責任我就覺得很莫名,你和他的友誼才值一千元嗎?
不要什麼都往"錢"看! 出了社會,很多是"錢"看不到也換不來的東西,你這價值觀讓我覺得有點匪夷所思。
給你幾個建議:
1. 你最好買新的有保固的手機,現在功能比你買的那隻二手機好上很多的手機又不超過3500元的有很多。
多個兩千五,可以讓你和同學不傷和氣,又有一年保固,這很划算,凡事以和為貴才是重點。
2. 不要什麼都在乎錢,1000 元,說真的,去打工的話頂多10小時工資就有了,就放寬心吧。
3. 再來買二手 3C 拿到手沒問題,又用一個月沒問題,責任絕對不再賣家手上,是你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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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拿到當下出問題就算了,
,如果你同學知道了也不錯啦,看清你的真面目啦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