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間公司用這樣鼈三的方式來騙客戶,那也太不入流了,都說是免費體驗了,體驗玩一定要辦門號,那這樣怎麼叫作免費體驗,要反頂新也不用這樣扣帽子。我也辦過一次來試用,我合約書連看都沒看,簽完名就走了,用完也就丟了。
我想這位版主是念成"逮",造成誤會。味全集團經過黑心油事件後,所有台灣人都盯著他們,味全現在已是最守規矩最守法最站在消費者立場的集團。之前去味全埔心牧場,買門票199有開發票,再送抵用券100,抵用券可以全額抵用牧場內消費,懂稅的人都知道,門票已開199的發票,抵用券消費是不用再開發票的,第一次去埔心拿抵用券去販賣部買冰,全額抵用,自然沒有發票,隔一個月再去時,全額抵用卻有發票,一看發票金額為零,心想一定有人一直去檢舉消費沒開發票,因此他們只好開零元發票。離題了,我也有辦試用1個月,之後也續用到現在,台灣之星不錯用的,用多少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