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你這種人

然後到處去講說再也不用台灣之星

無辜的台灣之星

遇到這種程度的客戶
「得於」等同「可於」
(感謝Mobile01大大的教導)

果真我的中華民國語言都還給老師

真的寫單填資料要稍微注意,讓台星門市人員解釋,不然要台星門市員工幹嘛呢?

(台星=台灣之星)

其實版主的不確定可以理解
但我覺得最後那段話讓我也忍不住了

那口氣有故意的成份
明知已非事實,還要講
我覺得他早知會被轟了

是我們被設計了嗎
哈哈哈
版主對"得於"可能跟"你得認命"念一樣音,所以會意成"必須"。
但法律用的"得"念"德",確實與"可"是一樣意思。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justin2362 wrote:
如果你不懂甚麼叫做...(恕刪)

這位是在對岸學中文用法的吧?

吃芭樂 wrote:
哇塞有免費一個月可...(恕刪)


你繼續吃芭樂就好
不要體驗
如果這間公司用這樣鼈三的方式來騙客戶,那也太不入流了,都說是免費體驗了,體驗玩一定要辦門號,那這樣怎麼叫作免費體驗,要反頂新也不用這樣扣帽子。
我也辦過一次來試用,我合約書連看都沒看,簽完名就走了,用完也就丟了。
中文程度實在是.......
得和應還搞不清楚
被炮轟真是應得
我想這位版主是念成"逮",造成誤會。
味全集團經過黑心油事件後,所有台灣人都盯著他們,味全現在已是最守規矩最守法最站在消費者立場的集團。
之前去味全埔心牧場,買門票199有開發票,再送抵用券100,抵用券可以全額抵用牧場內消費,懂稅的人都知道,門票已開199的發票,抵用券消費是不用再開發票的,第一次去埔心拿抵用券去販賣部買冰,全額抵用,自然沒有發票,隔一個月再去時,全額抵用卻有發票,一看發票金額為零,心想一定有人一直去檢舉消費沒開發票,因此他們只好開零元發票。
離題了,我也有辦試用1個月,之後也續用到現在,台灣之星不錯用的,用多少付多少。
台星一個月免費體驗卡已經算最阿沙力的了
np或雙np期間可以省錢過渡一個月
卻因為一個合約書上的破音字被你下這標題
有點無言……
好歹也先問問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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