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小心,要注意電信業者的續約問題


c868c868 wrote:
就合約而言,中華電...(恕刪)


同樣的資費,台灣大的會幫您斷網嗎?

應該也是沒有吧!

您應該只能選擇微量上網這資費。
樓主去續約的時候要求電信公司 合約到期斷話斷網

如果電信公司無法配合 那麼就找別家 就這樣





PS: 有找到哪家可以這樣記得上來回報一下 不然你只剩下公共電話可以用了
貓老闆
其實樓主發的文不應該被酸成這樣子的

以合約來看,雖然自已的過失造成了損失,本不應該來mobile01 被炮的,但是樓主應該是消費者當久了,所以有些錯覺。

可惜法律是保障財團的,消費者不團結,未來權益就愈來愈少,愈來愈卑微。

在這故事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樓主之流者眾,大多在次月驚醒,電信財團其實知之甚詳,卻仍不做其他補救措失,而任由消費者發生損失

其道理就在大財團心態,自已覺得發個簡訊,發個廣告信,已善盡告知之義務,如消費者仍不作為,乃是咎由自取。

其實真要補救,方法眾多,例如在到期10天前,專人打電話提醒,只需要1通,真的有溝通,不敏感的消費者才會知道自已有多傻。

又例如,提供事後追溯的繼約方案,…等等。

所以一開始我取笑樓主,現在又來撒些溫暖… 只是想說消費者對抗大財團失敗的原因就在於 少數可憐人打不贏多數有心人。

消費者加油!
simonboss wrote:
其實樓主發的文不應...(恕刪)


與電信公司簽訂合約
你不只是個消費者,也同時是合約內的一方
若合約內沒有明載期滿前須通知的相關事項,電信公司不告訴你也沒違法
自己的合約自己看,自己的優惠自己注意啊
優惠合約簽下去,簽多久? 到期時間? 通通不知道? 被依照使用合約收費就是剛好而已

簽約不看合約內容,只會說我是消費者,財團好可惡
根本就是鄉愿
要不是契約還有比例原則問題,一堆人早就因為簽約然後把自己給賣了...........
每一家合約到都會這樣的
所以換去哪家都一樣

兩年前因該是1343吧 上網最多也只多收190元吧,其他因該是你往內超過(因為網內免費合約倒也會拿掉)

自己因注意而未注意,怪誰?就像電信人員常常因為應告知而未告知被客訴,也只能鼻子摸摸,不要千錯萬錯都別人錯?你不續約又要求要給優惠,上來討拍嗎?
simonboss wrote:
其實樓主發的文不應該被酸成這樣子的
以合約來看,雖然自已的過失造成了損失,本不應該來mobile01 被炮的,但是樓主應該是消費者當久了,所以有些錯覺。
可惜法律是保障財團的,消費者不團結,未來權益就愈來愈少,愈來愈卑微。...(恕刪)

所以01常聽到的一句話,台灣人是愛被奴役的民族
財團再怎麼惡質,只要不是多數人發聲,少數人受害就是活該
為何有消費者保護法?! 合約為何不訂成..."到期自動中止合約內容"!?
而是..."恢復原價"!? 因為財團抓準大多消費者都會疏忽合約的到期日
即使消費者要求合約加註"合約到期自動中止",業者也大都不配合,難道不合理嗎?
不然就是合約密密麻麻,字體特小,不給時間看合約,玩文字遊戲...
越是生活需要的商品,壟斷的財團越是喜歡搞這套
不然你不要玩嘛,反正市場又不缺你這個顧客
難怪詐騙集團無良商品在台灣大行其道,一切都是消費者不睜眼活該倒霉!


你簽約時不注意優惠到期時間也就算了
收到簡訊也知道約到期了還不去處理一下要怪誰
簽約不看清楚哪天把你賣了都不知道
收到一封簡訊不夠??那你要收100封嗎??
還是三不五時打電話或寄廣告信催你續約??到時又一堆人嫌煩來客訴的
不用傳簡訊啊! 直接中止合約斷訊就好了不是嗎?
即省事又符合雙方利益,道理很難嗎???
什麼都要人家幫你做到好

要求這麼多,你有付出那麼多錢嗎???

真的很好笑的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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