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的時候,去台灣大哥大申辦續約,從901改為網內福利社,不過舊的合約要到明年4月才到期,現在可以先續約,小弟是拿智慧型手機,11月收到帳單的時候,帳單還是901+699的行動網路費用,小弟以為續約可以改成401費率,於是打電話去問客服,結果客服的回答是說,舊合約是到明年才會到期,401+699的合約要等舊合約走完後,才能用新的合約,這邊是沒有問題,但是舊的合約是只有901的費率,並沒有用699的行動網路費用,依照台灣大哥大的說法,新合約要到明年才能開始,但現在就強迫我要使用699的行動費率,各位大大覺得這樣合理嗎?小弟是覺得不是很合理,既然舊的合約並沒有699的費用,我只不過是提前續約,即然他說新合約401+699(行動網路)的合約要明年才可使用,所以,我目前是否只要付舊合約的901,但是台灣大哥大就把行動上網給開通,這樣不就等於是強迫使用,我就必需要繳901+699,台灣大哥大的這樣作法合理嗎?有大大們遇到這樣的問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