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在pchome訂pixel 6 pro和加價購耳機
11/2終於到了,打開卻只有手機

問pchome客服回覆 要等手機的猶豫期過後才會出貨,也就是還要7天後耳機才會出貨

請問大家買其他平台會這樣嗎?至少我知道Google商店不會這樣

我知道他們應該是要防範有人購買後退手機,等於用1000買耳機,但應該可以規定2者要一起退吧? 感覺他們這樣做有點因噎廢食 反而損害一般購買人的權益吧?

有點想客訴,大家覺得這樣做是合理嗎?
文章關鍵字
猶豫期(鑑賞期)
期限不是賣方說了算

是你收到商品才開始計算
我10/20凌晨在PCHOME訂的Pixel 6 Pro 128G(含耳機的)

10/29送來的時候是有含耳機一起來的喔!
我買momo是一起出
不過我今天才設耳機就是了
Vuiji wrote:
猶豫期(鑑賞期)期限(恕刪)
猶豫期 不等於(鑑賞期)
不是你說的算
Dr.Corgi
亂講一通
kkl543 wrote:
猶豫期 不等於(鑑賞期)

網路購物的猶豫期及鑑賞期「都是」針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產生的商業文字
無論用哪個關鍵字去搜尋網文或者法規都會連到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其法則並無猶豫期及鑑賞期六字
好奇你為什麼能去判定等於或不等於
chen chris wrote:
10/20在pchome...(恕刪)


我覺得不合里,畢竟這是加購的,並非是贈品,沒道理扣住等鑑賞期過才寄,
而且看其他回覆都是一起寄,感覺你的是個案?
手機用了嗎?如果還沒就退貨另外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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