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筆電二手收購,贓物問題

(更)
今天我不是為了錢
只是希望如果是二手店家
可以多做到查證的動作
要買二手物品也要注意一下來源
就是太多這種人才會充滿贓物
網路新聞很多買到贓物手機等等的人
莫名其妙背上贓物罪嫌
店家通常都推的很乾淨說他也不知道
等到案子結束東西拿回來真的很累
我的電腦也還在店家那邊
只是希望可以減少這種事情的發生
如果買二手商品當然會選相信的店家
但是這樣還買到贓物我相信也會很冤

還有,這件案子從頭到尾偵查庭沒有找我去過,我是等到收到起訴書收到傳票才知道案件去向,當然要證明店家有罪很困難,但是就因為這樣店家可以完全沒有責任嗎,真的很難心甘情願,而且刑事訴訟我是拿不到錢的,我不是為了錢要敲詐。
我已經對偷電腦的人提起民事求償,我知道我的對象是他,本文可能沒說清楚,抱歉各位誤會,只是希望有各位可以客觀一點提供意見。很多事真的是要自己發生過才會懂那種心力交瘁,就是不想要更多無辜受害者,才會發文詢問各位的。
本文如下-------------------------------
由於我還是一個大學生
上大學前105年9月初買了一台全新筆電

筆電規格如下
(法律問題)筆電二手收購,贓物問題
(法律問題)筆電二手收購,贓物問題

廠牌:DELL
型號:Dell Inspiron 15 7000 Series(7559)
CPU:i5-6300HQ
記憶體:4gb
硬碟:1tb hdd
顯卡:960-4g

筆電是用網路購物家人幫我刷分期我分期給家人的,當初買的價格31212元

事情經過如下:
我於106年5月底不慎將筆電遺漏在租屋處樓下機車上,等我發現下去拿時筆電已經不見,附近沒有監視器,只能去警局報遺失,以及上DELL官網申報遺失,分期付款都還沒付完每個月打工付一台已經不見的電腦,壓力真的很大也不敢跟家人講,不過本身是資管系學生,電腦有安裝遠端,雲端等程式,不定時會上去看有沒有登入的紀錄(大家應該都知道只要連網路會自動連線),一路上很灰心,有一天突然有感覺上去看看,結果發現有登入紀錄,於是馬上把ip記錄下來,fb及google也有登入紀錄都有ip,而且我在桃園不見的電腦ip卻在台北,從遺失到這時2個月了,心中突然死灰復燃,趕快去警局說我要報侵占,於是警察也受理,等阿等又是兩個月後,9月收到桃園分局的電話說電腦找到了,被偷走我電腦的人(以下簡稱A)拿去變賣給一家台北光*商場應該是蠻知名的二手店(上網搜尋2手筆電相關都會出現),再來又是等三個月,12月時收到檢察官起訴書,終於有個著落。

起訴書上面清楚載明,A是有多項侵占竊盜等等前科的正在服刑之人,而店家是以新台幣5500元收購我的筆電(看到這邊都已經心寒了,筆電也是不錯的規格將近32000購買,7月販售時我的筆電根本還沒過保而且我都很愛護他怎麼可能這個價錢可以買的到,而且上面我有提到我的fb有登入紀錄,應該可以看得到我的本人跟A明顯不同,A是一個將近40歲的中年男子,筆電裡面都是我大學的作業,所以A說筆電是他的賣家就可以相信嗎,而且誰會把自己心愛的電腦5500販售)

昨天才開完庭,下次7月可以宣判了,但我還是很不開心,店家是以證人出席,他們說他們有詢問筆電來源,但是我的筆電都已經報案且也有上DELL官網申報遺失,而且這麼低的估價A可以欣然接受,明明很多我看起來不合理的地方,為什麼都沒有人發現沒有人注意到,而且該二手店家網路上有販售多樣二手筆電,已經是比我的還舊款規格也低的可以賣2萬多3萬,經營這麼久一定也都知道行情,更可惡的是該店家網路上各種教人辨認筆電來源等等,如何避免收到贓物及買到贓物,但好巧我的電腦正是贓物。

新聞資料:男購物網買手機 竟是贓貨慘被判刑

網路上多則以低價買到贓物被判刑的案例,雖然是店家,但是更因此覺得生氣,這麼大的二手店竟然收受二手贓物,而且沒有查證發現筆電是不是贓物,筆電遺失到現在一年了,還是拿不回來,我一個資管系大學生沒有筆電真的是很辛苦,而且還在繳分期!!!

想請問法律人士或是各家二手店家,這樣店家足不足以構成贓物罪,然後二手店家或是其他人如果這台電腦要專賣你們覺得應該多少錢,還有其他如果想提供意見也可以,拜託各位了!


(手機排版抱歉了)
以一個外人來說,
站在買方立場,
東西當然是越低價買越好,
而東西來源,也的確只能是口頭上詢問而已,
(親友託售、幫人轉賣...)
至於價格,如果是一般買家對一般賣家,那價格或許有得談,
但,一般賣家對店家,當然是會被削低,
而且賣家願意以低價販賣,如果你是買家、難道會要求要高價才要買?
如果今天是網路上購買,要先繳錢,
那我會懷疑付了錢拿不到貨,
但今天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當然是以價低為好,
而且,一般二手交易,誰會花時間去驗證物品來源?
只會看有沒有哪邊壞掉而已吧~
再怎麼說,店家都算第三方,
不要想著告店家來解怨或賺一筆,你要針對的是撿走的那位~

另外,與此類似規格的筆電價格,
二手價格大約落在7500~15000左右~
無罪推定,罪疑惟輕,結案。
社會事不是『你以為』、『你認為』就算數的。怪別人之前先怪自己不小心吧。
0989524122 wrote:
由於我還是一個大學...(恕刪)



常見小偷偷了一大堆電線或偷來的腳踏車 熱水器 拿到廢五金賣
好像廢五金的也有被起訴

第349條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3c店家是專業的 還教人不要收贓
以極低的價格收購 顯見與常理相違背
加上收購時 有要求購買證明嗎?
又不是舊電腦 購買證明難找到
沒有 也是與常理相違背
當初你在檢察官的調查庭要大力說你的主張 甚至告3c店家有收贓之嫌

收贓要"故意"才能入罪
所以你要說服 檢察官或法官
其餘的是 法官的自由心證!

查一下 法扶社


所以到收贓物 店家有罪嗎?

那現在是卡在哪部分不能取回?

電腦是警察幫你查到的?

很好奇怎麼找回來的

0989524122 wrote:
想請問法律人士或是各家二手店家,這樣店家足不足以構成贓物罪,然後二手店家或是其他人如果這台電腦要專賣你們覺得應該多少錢,還有其他如果想提供意見也可以,拜託各位了!

非法律相關,僅以法律常識回答:
侵占為告訴乃論,與贓物罪屬公訴罪不同,你應該是只有告A侵占,店家當然只會以證人出席。
換句話說,如果你堅持要告店家贓物罪也不是不行,只是到時候無法撤銷(檢察官提起公訴),如果輸了會被反告誣告。
如果有足夠把握,確認店家明知是贓物仍以低價收購,就直接到派出所再備一次案,案件如果證據充分就會由檢察官起訴,無良店家就等著賠錢或吃牢飯啦。
關鍵在於:店家知不知情,但這很難舉證。
除非犯人有講,店家還照收,犯人反咬店家一口,這罪名就會成立。

不然,誰會承認自己是非善意的第三人???

樓上幾位都沒點到重點。有空自己去GOOGLE一下,什麼是善意跟非善意的第三人。
傲世驕子 wrote:
以一個外人來說,站在...(恕刪)

不是我想靠店家賺一筆,二手店家本來就應該要做到這點吧,不然再轉手買到贓物電腦的人不是更麻煩,只是覺得做到這麼大間的二手店,還可以收到贓物,他網站表明的絕對沒有贓物跟政府立案成立,讓人家很難信服,今天第三手買家如果買到我這台筆電花了很多錢還買到贓物被檢察官起訴不是更冤枉,只是不想要社會上充滿受害者才想提告,並不是為了錢喔。
貓兩全 wrote:
無罪推定,罪疑惟輕,...(恕刪)

沒關係以後你被搶劫不要報警,先想想為什麼沒有把東西收好喔,你的車子被敲車窗,也怪你亂停車喔,我有說了我是放在我的機車上!機車也屬於私人財產!不要跟我講社會怎樣,就是太多這種人社會才會亂,如果我默默鼻子自認倒楣,台灣就不需要法治。
soziohall wrote:
常見小偷偷了一大堆...(恕刪)

謝謝你的意見,我本來也是希望調查庭可以跟檢察官說,但是都沒有找我過,我也是受到起訴書後才知道,後來有自己寫書狀給檢察官過,但好像沒有回覆,我是學生沒有錢請律師才會到處詢問,我也問過法學相關親友,有人說難舉證,也有人說店家難逃罰則,當然是看檢察官跟法官自由心證沒錯,就像你說的,我筆電這麼新不會沒事拿去賣而且一定有保固證明,而且現在筆電上網都有註冊可以轉移所有權,真的不是很難發現的事情,而且我的筆電上還有貼很多潮牌貼紙,跟偷筆電的人感覺真的完全不符合,他也是因為矢口否認且前科累累才會被起訴的,甚至昨天開庭他也是都沒有認罪,已經看監視器很明顯是他本人了,現在就是坐等宣判,謝謝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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