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4萬壞筆電退貨時不賠包膜費,這樣公平嗎?

雖然說舊文不應該新炒,不過我想我還是要給板主一點支持,版上愛說風涼話看戲的總是比較多,但是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我最近也愈過這樣的事,除非當事者不然其他人很難理解這樣的心情,台灣的法律又不太站在民眾這邊,另外大廠的心態也是一副我老子就是大就是有錢不然你來告我啊!所以遇到爭議時,都是消費者弱勢,講太多還會被說在吵,所以版大你辛苦了,除了帶衰帶賽,更慘的事還要被一堆人酸來酸去。

過了這麼久,事情應該都已經告一段落了,不過還是給你點遲來的支持。

chen6721 wrote:
雖然說舊文不應該新炒...(恕刪)


思考邏輯整個不通.......

chen6721 wrote:
雖然說舊文不應該新炒...(恕刪)



你好像說反了...
我只看過消費者亂凹
公司為了顧及形象
或著不想把事情鬧大
選擇跟消費者道歉跟送小禮
完全沒看過反過來的(沒有例外)

簡單說
有些人根本不想講道理
店員-先生我跟您解釋一下
消費者-阿~~~我不想聽.叫你們主管出來

每次都聽到這種不理性的對話
不想聽就回家阿
要來討論(吵架)又不讓對方講
三井~ 外線就拜託你了!! 內線.......就交給趙建銘吧!!
七天鑑賞期請物包膜 這是我用3c的習慣
七天內有問題 東西是可以直接換新的 要是包膜了 怎麼可能賠給你

我的筆電也是4萬多的 買來只上鍵盤果凍墊 螢幕先檢查亮點 檢查完就貼靜電貼
保護好 直到過7天後 就算故障也只能送修 才去包膜 我是約兩週後才去包膜

這在買東西時就要有認知了 保護貼先貼 包膜就別急著包了
我原PO,
先感謝大家過這麼久還來關心這文章.
這事已經過很久.
我也學乖了,
7天內絕不包膜.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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