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購買經驗....領袖數碼(位)

那位ST老兄還真的很扯,可以找別人麻煩卻不許別人找他麻煩。
請看下面文章:


S.T wrote:
早上路過中影文化城前...(恕刪)以後車廂裏...必備工具要放上....十字起子, 10號, 12號 T型板手..或梅花板手才行...




ethanp wrote: 火燒車是天天會發生的事嗎?
假如不是,叫大家隨車帶一堆雞斯是要增加耗油量嗎?
不要再誤導大家了,
真正該做的是定期檢查,當然這和廠商的品管又脫不了關係,
絕對不是叫大家隨車帶一堆雞斯就可以解決問題的,
你乾脆叫一輛消防車跟在你後面以便隨時可以救火,
這樣不就更誇張了??


下面那篇討論大家還在等你回來硬凹下去,怎麼沒看到你回文??
不良購買經驗....領袖數碼(位)

Mobile01: 本文作者因違反使用規範, 部分內容將不顯示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4&t=1560642&p=16#19811143

這樣硬凹,還可以叫mobile 01站務把我的文章移走,怪了?
為什麼這一篇,他卻可以有特權不受Mobile01板規處分??
下面是我回覆ST後,Mobile01系統服務員的來信。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文章編號: 19842150
文章日期: 2010-05-28 16:03
個人積分: 138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

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
該文會先予以移除, 請您發文前再多留意規則, Mobile01站務群感謝您的合作。
給ethanp大大,真不好意司,你上一篇文章,小弟有點看不懂,尤其是火燒車部份,但那應該不是重點,
反正大家都知道S.T是什麼樣子的人,你就別理他了,反過來說,有這種人,我們的人生,才會精彩有趣,
本大樓有4分之1是他蓋的,所以我們要感謝他的不理性,才會超過101大樓.
造福社會大眾,此篇不可沉,
推一下,推一下,推一下
"感謝他的不理性,才會超過101大樓"

這不推不行 +1
沉下去就沉下去吧,如果店家有意改善,沉下去也好,要不然遲早會有第4集出來
電視上中職比賽
球評旁有一個職棒經驗豐富的教練之類的說過

投手一個球出去 這顆球捕手一接
裁判判好球 打者下一秒整個跳起來抗議
是本能反應 不是裝出來的
我想這就是事實

就算投手自己覺得是壞球 攝影機角度看也是壞球
投手也不會替打者講話 是吧??

所以一定有讓樓主不爽的點 就是這樣
樓主沒什麼錯

我賣過NB我也換過給客人 就算是奧客 但也不曾對客人惡言相向
所以當時沒有人來這裡發過抱怨文

如果當時店家對樓主表現的是應該有的態度 那就不會這篇文章了
是吧??
meboy wrote:
給ethanp大大,...(恕刪)反正大家都知道S.T是什麼樣子的人


ST大大正在ASUS討論區修理人,難怪他沒空再回來這...

華碩ASUS賣給我不合格的筆電,已申訴消保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3&t=1587151&p=1

ST wrote:
"...要求廠商針對有問題機種提出改善方案, 及補償消費者..這些作為個人很認同, 很也支持.
但您的換取最高規格及售價最貴的nb...這要求是否過頭了.."

"若抗議消保會無效的話...樓主不然試試...直接拿著2台W7 去北投總部門口..
叫施董出來看您將機器摔壞, 看會不會施董善心大發, 換個2台給您...反正F6您都不屑了...是吧.."

"...施董可能會說..不然, 帶你去產線好了..規格配備你老大自選..這樣如何.."

沒有全部收錄,我只能說ST大大還真的很會修理別人。
鐵血宰相 wrote:
因應規定不能留下商業...(恕刪)本來想說事情過了就算了,但是在此討論區看到不只我跟這家有過節,再來就是我每天都在使用跟此店購
買的筆店,常常想起這段不愉快的經驗。但是這樣就算了,我第一次看到店家做錯事情還有員工來當臥底
謾罵的....是怎樣?你們以為你們裝做第三者謾罵消費者會讓你們獲得"清白"或者生意更好嗎?

請大家仔細看看,我於這網拍找到這家ID為kuanlinliu1013(因管理員警告不能留拍賣商業連結,故只能請大家自己蒐尋)
的露天賣家

而本討論區中的一個討論串
裡也有個ID叫做kuan-lin
看看該ID的回文

kuan-lin wrote:
連買東西要將完整包裝保留一個星期的基本常識都沒有
真是....................... 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好可憐




這只是一小段而已,還有許多謾罵大家可以到那該討論串裡翻,看了我覺得很傻眼,如果確認有業代偷偷裝第三者回應,那其他鞭樓主的回應是否是相關人士我要打個大大的問號? 除此之外該討論區樓主blog回應中有個ID為nb-king。
結果我在網拍也有看到一樣ID..(連結已刪除)



我也曾經在mobile 01遇到過,只要一有人發文抱怨,馬上就有打手上來修理你,
立場不夠穩的會被修理的很慘,即使像你一樣,立場夠穩,
打手透過狼群戰術來整你,就是故意讓你最後知難而退,
我在mobile 01看到太多次了,
我舉個自己的經驗給大家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0&t=1316657&p=4
johnlove

文章編號: 16008188
文章日期: 2009-11-23 01:05

科科
可見你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麽做生意

你以爲產品生産出來
後續的服務都是免費的嗎?
你以爲3年包固都是免費的?
真可愛

至於那位ST: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0&t=1316657&p=3
S.T

文章編號: 16005899
文章日期: 2009-11-22 22:53
個人積分: 35

ethanp wrote:
根據媒體報導,業者原本堅稱,是消費者的使用不當,才會造成這樣的毀損,
事後又表示,這種案例以往根本沒有出現過,「是第一次遇到。」
但市議員張茂楠卻說,過去兩年以來,已經有8起的瑕疵回收紀錄。..."

換句話說,這樣的問題已經存在過。


S.T wrote:
資料來源出處?? 議員說的..還是媒體說的..

ethanp wrote:
"...根據媒體報導,台北市一名李姓學生購買筆電不到一天,在操作USB時,
插槽擋板竟然掉出,但在送修時業者卻一口咬定是人為操作不當,


S.T wrote:
個人認知上..這樣不算人為操作不當..那要算什麼??

ethanp wrote:

你與其浪費時間來這消毒,我覺得還不如督促lenovo正視品管的重要來的更讓大家心服口服。


S.T wrote:
他說的很OK啊....業者, 學生說法都無法接受..那就交由第三方去確認..是否為零件問題..有何不對?

難不成...一切由議員說了就算嗎??
S.T wrote:
有人看得懂並認同我的...(恕刪)只想中立地回文了解....01上太多取暖失敗被踢爆與業代回文....
至於...沒跟著樓主回文....就被歸類為..跳針...
這也真好玩....01又沒規定我要站哪方發言..


哈哈哈........

ST說謊啦!!
請看下面他自己的說詞: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3&t=1587151&p=24
S.T wrote:
"...您想討論可以回那篇文章去, 不用來這裏喊給別人聽..要抱怨被刪文請去版務區.
1. 2篇文章同是抱怨, 請自行去相比較. 此篇樓主能提出機器問題, 送修過程, 交談內容, 訴求.
另一篇呢? 想要抱怨, 取暖..只需要上來一面倒的指責對方不是..網友不是神人..誰知道過程發生什麼事情,
機器有何狀況..."
ethanp wrote:
ST大大正在ASUS...(恕刪)

只要任何人被開版的黑了 而黑人的有選擇不讓他回文 就不能再回覆該文章
這跟他有沒有太忙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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