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上的誤會怎麼會是詐欺第一 他自己有能力判斷該不該維修因為他有一堆相機器材 足以證明他是有經驗的玩家第二 功能尚在的轉盤當初他在跟你面交時一定有轉動過吧(這是推論)有經驗玩家事後才覺得有問題是他自己的判斷問題第三 你已經回覆她妳在使用時不覺得奇怪表示被告你第一時間就不認為是機器問題你給他建議去檢修看看並不代表要更換部品第四 維修站通常都會先知會對方維修哪裡是否要繼續維修不維修大概就300檢修費,這時候他有知會你應該要更換部品嗎?還是他自己判斷要更換部品? 才來跟你請費? 如果都是他自己判斷那更沒有詐欺事實找個名目反告她
我看只是雙方面的誤會造成誰也不認輸吧對方看完機子後,您也沒列讓渡書合約,只是口頭約,事後對方再要求您維修這零件,您可能也隨便的說好,當修好後,跟您收取費用,您不想付這筆費用所導致的消費糾紛吧…誰都沒把自己犯的錯說明白雖然對方提告,但不成功的機會很高,最後還是調解會處理,再度的無限循環,您說您對的部份,他說他對的部份,沒白紙黑字,就只能看您們倆個如何協調了?如果您覺得您時間很多,就慢慢秏吧如果您覺得錢很多,就協調如何處理嘜時間換錢錢換時間
詐欺是公訴罪,有人報案,會找你去警局筆錄說明後,檢察官判斷覺得證據足夠,就會幫被害人起訴,公訴程序是一定要走一趟法院,所以就算和解一樣要出庭到時候會找你跟被害人一起出庭說明,若你有充份證據證明你沒詐欺,則會判不成立若證據顯示你有詐欺行為,小案則會看是否跟被害人和解,最好事先雙方寫好和解書,則會判緩起訴,緩起訴一到三年不再犯則可免除刑罰
後來我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一篇文章如下.二手相機的糾紛?近日有位網友賣二手相機.買方經過面交測試OK.即順利完成這次的交易.按理說這應該是很正常的拍賣手法.之後因買方拿去保養.為費用問題而提告.賣方於是在擔心之下為文說明交易經過.當時買方花一小時.測試相機都正常.隔天來說轉盤卡卡.說要送修.二周過後.提出維修費用2200元.要請賣方來出錢.賣方因未理會對方這筆費用的支出.結果收到警察局的欺詐報案的通知作筆錄.文章刊登之後.網友十分熱烈回應.大多說賣方無過失.官司不至於成立.會提和解.網路二手相機買賣.經測試OK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按理來說.後續問題.與賣方無涉.買方要求完美.自己拿去保養.更換零件.理應自己負責出錢.怎能反過來要求賣方負責.這個只能說買家過於吹毛求疵.追求完美.那買新相機就好.何必買二手相機.讓人非議.我也有提出個人的看法.這件烏龍被告事件.賣方一時被嚇到.我也給意見.認為並無過失.2021/7/4.[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