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達人 購買鏡頭要求鑑賞期內被拒 售後態度不佳 評價


kahnmao wrote:
就是有這種奇怪的人...(恕刪)


法律並不是廠商可以自己排除不適用的,
基本上只要叫作是法律,而這個交易落在
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範圍,那不管廠商怎麼
排除消保法上的條文,都是徒勞無功的。

法律還是會一樣的適用的。

法律上沒有鑑賞期或試用期的規定,只有一個猶豫期,
就是讓你有時間去了解那是不是自己想要或是符合
自己需求的商品,如果不想要,就可以退回去。
所以法律上用的是不買受(舊法)。
而不是有瑕疵才能退貨。

msnow wrote:
提外話
我到了北部內湖某一實體大賣場, 推廣人員很老實跟我說,
" 這台一個月我網路賣25台被退了14台. 大家都說噪音很大, 你要買當然可以, 但你必須接受它的噪音. 先說好實體店面不給退喲! 我現在開給你看.... "
剛好這14位都是奧客嗎, 我覺得不盡然. 因為我也想送給我家母安裝於廚房. 但店家喊著不給退!我也不知家母是否能接受, 就先作罷.
當然,六天後退貨算濫用嗎? 法官又真了解這移動式冷氣的"特性"? 消費者心態真的買來只想吹六天的嗎? 這是好問題.......(恕刪)


依這案例來說,最後法官還是判業者要接受退貨,
是不是有濫用,法律已經作出解釋了,
我是覺得法官說了甚麼不是重點,他可以自由意識認為廠商的損失不符比例原則,而覺得法條被濫用,
但還是判消費者贏了,也只是說明很多時候單一法條無法排除所有例外而已
來這裡抱怨的通常會被酸得一無是處
剛剛去看了一下數位達人的介紹的確有七日鑑賞期
但是沒說明運費支付問題
既然店家有給退了,雖然態度曾經不佳,樓主就寬寬心吧
買不確定的東西寧可貴一點可以退,請愛用P購這種大公司嚕
kzstormlol2 wrote:
就到網路上相機平輸公司貨都有賣的店家 "數位達人" 官方網站購買一顆望遠鏡頭

東西寄到家後裝上去打開窗戶試拍,發現望遠端色散很嚴重,畫質也沒有達到預期的清晰,

跟自己手邊有的高倍變焦鏡的望遠端一樣畫質軟軟,實在無法接受,...(恕刪)
雖然說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不過你上面這段我覺得你比較適合去大型網路購物買,不夠大的應該是包一包直接賣給下一個倒楣鬼

是說大大是買哪一支鏡頭?


(更新 2017/08/24 21:00) 前面沒爬到文,看後面的文發現鑑賞期等於試用期(迷知音:因為沒使用痕跡,也只有神明知道你有沒有試用),不過我的重點其實是後面去大型網路購物那句就是 畢竟這種有店家的常常是銀貨兩訖,走網路購物只是避免淘汰,你真的有時間跟他耗,就法律層面你是贏的;但就道德來說,我建議下次你還是去大型網路購物買
依你的邏輯,你應該多訂幾顆,
看看那顆不會色散色偏模糊等,
然後留下畫質最好的哪一顆,
其餘通通辦理七天鑑賞退貨!
我有個同事
他穿的衣服偶爾有那幾件商品標籤還在
問他標籤的事
就說衣服是要送人
但他穿著上班
試用期?鑑賞期?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不管對錯,
依法辦事.

錢拿回來就算了,
位置又不是很穩,
非要補上一刀,
何苦.


linbigbig wrote:
台灣少數人就是喜歡...(恕刪)


法律的規定就是這個意思,
那是猶豫期(就是讓你有機會再想想要不要的)
不叫做鑑賞期(放在盒子裡裡面不能拿出來
是要怎麼鑑賞?)
也不是試用期(因為連要不要都還沒個準)

你在這段時間內可以想想這送來的東西
是不是合意是不是真的要,這些都是主觀上的感受
因此退回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店家享受的是消費者應為有消保法的保護,而有勇於購買的利益。

不能享受在先後又想告訴消費者,你買了就不能退。



mirko99 wrote:
我有個同事他穿的衣...(恕刪)


有沒有造成衣服本身損壞根能不能退是兩件事情,
如果穿在身上的衣服弄髒了,那就是不能回復
原狀如何處理的問題,但是跟消費者想不想
接受是兩件事情。

這是法律的規定。

不會喔!我在相機王買鏡頭,他會問你是否確定要買,要的話才會打開檢查外觀跟功能,有問題當場換,並沒有所謂的試用機給你喔,我猜樓主會網路買是不是想說可以分期呢?

ROYALALL wrote: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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