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hnmao wrote:
就是有這種奇怪的人...(恕刪)
法律並不是廠商可以自己排除不適用的,
基本上只要叫作是法律,而這個交易落在
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範圍,那不管廠商怎麼
排除消保法上的條文,都是徒勞無功的。
法律還是會一樣的適用的。
法律上沒有鑑賞期或試用期的規定,只有一個猶豫期,
就是讓你有時間去了解那是不是自己想要或是符合
自己需求的商品,如果不想要,就可以退回去。
所以法律上用的是不買受(舊法)。
而不是有瑕疵才能退貨。
msnow wrote:
提外話
我到了北部內湖某一實體大賣場, 推廣人員很老實跟我說,
" 這台一個月我網路賣25台被退了14台. 大家都說噪音很大, 你要買當然可以, 但你必須接受它的噪音. 先說好實體店面不給退喲! 我現在開給你看.... "
剛好這14位都是奧客嗎, 我覺得不盡然. 因為我也想送給我家母安裝於廚房. 但店家喊著不給退!我也不知家母是否能接受, 就先作罷.
當然,六天後退貨算濫用嗎? 法官又真了解這移動式冷氣的"特性"? 消費者心態真的買來只想吹六天的嗎? 這是好問題.......(恕刪)
kzstormlol2 wrote:雖然說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不過你上面這段我覺得你比較適合去大型網路購物買,不夠大的應該是包一包直接賣給下一個倒楣鬼
就到網路上相機平輸公司貨都有賣的店家 "數位達人" 官方網站購買一顆望遠鏡頭
東西寄到家後裝上去打開窗戶試拍,發現望遠端色散很嚴重,畫質也沒有達到預期的清晰,
跟自己手邊有的高倍變焦鏡的望遠端一樣畫質軟軟,實在無法接受,...(恕刪)

畢竟這種有店家的常常是銀貨兩訖,走網路購物只是避免淘汰,你真的有時間跟他耗,就法律層面你是贏的;但就道德來說,我建議下次你還是去大型網路購物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