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2266 wrote:
法律的見解,不會問你引用何處,只問你用字的精準字義!
如果,『含』,『+』可以通用,那麼你解釋來給聽聽,他們為何不敢用『含』這字眼???
明擺你爭取時,他們並沒有吃虧,但你不爭取,他們倒是反而賺到!
問題是,廣告並不是法律文件啊,文字有解釋範圍...
Dragon0303 wrote:
會讓那麼多人覺得是兩顆原電,廠商就應該檢討這樣的標示是否合宜,
ddchabaa wrote:
不認為廠商這樣寫有什麼不妥的人也所在多有
i2266 wrote:
法律的見解,不會問你引用何處,只問你用字的精準字義!
如果,『含』,『+』可以通用,那麼你解釋來給聽聽...(恕刪)
i2266 wrote:
你可以告訴我,經銷商不標+連接線+光碟+使用手冊時,但人家使用手冊就已清清楚楚註明含有這些時;你會自認是買空機嗎(不含連接線,光碟,電池....)?就認定只買到有標空(相)機,跟(+)電池,(+)相包而已嗎?...(恕刪)
i2266 wrote:
剛剛去pchome網購站瞄一下
幾乎沒有用『+電池』
那我想反問;是不是他們賣的相機都沒有配備電池?
只有『+電池』的品項才有附呢?
另外沒註明,新舊相機,
是不是賣二手貨給消費者,也是理所當然???...(恕刪)
小安0204 wrote:
看來這位老兄硬是要炮...(恕刪)
i2266 wrote:
你可以告訴我,經銷商不標+連接線+光碟+使用手冊時,但人家使用手冊就已清清楚楚註明含有這些時;你會自認是買空機嗎(不含連接線,光碟,電池....)?就認定只買到有標空(相)機,跟(+)電池,(+)相包而已嗎?...(恕刪)
小安0204 wrote:
請問你這段寫什麼?
怎麼我看不懂
救命啊, 有沒有人幫忙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