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2d8917 wrote: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留言...(恕刪)
請問一下,RAW檔還在您手上嗎?如果有就不用怕,如果把RAW檔砍了~~~~大家的熱心可能就難施力了。
如果確定RAW檔在您手上,依所述狀況目前只要發個存證信函等對方回應就好,不必有什麼大動作免得節外生枝,跟對方的所有對話以及文書往來也要想辦法錄音或存留,對方如果知道理虧了就會來找你談和解,如果不覺醒要上法院的話,那也不用太客氣。
另,法律追訴權是無法保留的,時效一過就自然消失,這個觀念要記得。
colnago.1 wrote:
保留法律追溯權 . 是錯誤的. 只能決定是否提告 . 不要被無知的媒體誤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