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1 wrote:
不能退 有耐心的說...(恕刪)
感謝P大及各位網友關心....

一直有上來看"戲",只是不想看文起舞成為口水之爭,之前敘述內容就如樓主所言真的"輕描淡寫",不然難道要把「事主」污衊不實之網頁截圖還有所謂的「大叔」道歉之文的截圖PO上?,畢竟這只是網路發言又不是上法院,大夥兒只是看看猴戲,您說是嗎?....

老實說:這只是很單純的退貨事件...話說這位「o3g」?「大叔」?「A君」(這A君稱謂是所謂的「大叔」所說,並非我冠上的)?,老實說:我也亂了,尤其是樓主一下說是代PO文一下又以第一人稱來敘述....,再者是公司買或另有不可告人的隱情?這跟買賣一點關係也沒有,更不想去探討,而當初商家說要打電話給「事主」的會計人員也是出於好意,是要幫「事主」向他們公司會計解釋及道歉發票日期開錯,看是修改或是重開,怎麼變成「事主」說的,要害「事主」沒工作?唉~嚴重了。

坦白說:樓主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簡單來說:就是買了東西之後要退換貨畢竟是"理虧"(別說退貨是理所當然),就找個讓商家雖然無奈也能接受的理由,而不是理直氣壯想當然耳要商家就要配合你,自己搞砸被拒之後就上網討溫暖,指名道姓說商家是「惡質商店」,難道「事主」是要用網路輿論來脅迫店家就範?讓大家不明就裡的來討伐店家?不否認網路力量是不容忽視,但評理也要「誠實」來做為基礎嘛。
當店家知道後只是很單純的要「事主」把在網路上對店家的不實言論及污衊做一個澄清還店家一個公道,而店家也很明確告訴「事主」自己捅的簍子自己修補,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及道歉後再來做退貨......。
結果事主請那位所謂的「大叔」扯東扯西一堆打哈哈說抱歉,其實就撤文寫個:很抱歉,請原諒一時情緒之言詞等等就完結了嘛。結果後來還扯什麼打電話問店家還PO通連記錄等等,更好笑是打電話給SONY客服.....幹嗎?要請他們出來主持公道嗎?還是要他們來壓商家?真是莫名其妙....麻煩「o3g」大,"轉告"A君就別再延伸問題別再複雜化了,昨天是有收到您(是A君或o3g)的電話,但因為店裡在忙尚未上網查看您的道歉之公告.....難道這樣也不行嗎?
「事主」若自覺已誠意道歉,那就把鏡頭拿到店家,店家會照之前承諾退價給你的,而且放心啦不會為難您的更不會拉鐵門啦,但建議「事主」來店時能帶個友人或公信單位如警察來店做個第三人證(您之前來時也同樣有此建議給您)。
此回覆應該很清楚及明白了,所以不會再回文,生活已經很苦悶了快樂一點吧~

PS:會表態在01已15年的年資是因為我很自律在網路發言,我說我寫我負責,不啦賽做分身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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