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vp168ks wrote:
有些賣家很重視評價,
不喜歡買家給負評或普評.
他們認為:
凡事應該都可以事先溝通,
(諸如: 退換貨、退一些差額…等等)
他們不喜歡用評價來溝通~
他們寧可不賺你的錢,
也要儘量去維護評價.
當然, 只要遇到 1,2 個不喜歡溝通,
或是習慣「用評價來溝通」的買家,
通常結局都火氣很大, 進而就很難再來往了~
像我若要給賣家一個負評或普評,
我會試著先跟賣家溝通, 無結果或不滿意,
此時才會決定給賣家負評或普評.
而不是對物品的喜惡就直接給評價~
經營賣場不容易, 儘可能將心比心......(恕刪)
mvp168ks大在25樓的發言深獲我心
做生意和氣生財,退一步海闊天空,非萬不得已﹝為維護商譽﹞,個人實不願跑法院。
1/12提告涉嫌誹謗,地檢署終於在5/15以偵字案開庭調查,開庭內容因涉及偵查不公開,未便透露,樓主在其高堂的陪同下,庭內庭外,態度溫文、應對儒雅,也願意道歉,讓我感慨良深,一時之間,無法把人和其發表過的言論如:「龜縮」、「騙人」、「再次說謊」、「蟹老闆」、「前科犯」連結起來。
沒有要求實名道歉,是想留一點餘地給樓主。
比起樓主在3樓說:抵制這個賣家!,比起樓主寫信給露天客服要求將喜悅小舖停權,甚至出言恐嚇:「跑去警察局告我想鬧大(真的很瞎!做賊的喊抓賊),看來是不打算做網拍了......」相信自有公評,而樓主的目的無非想整垮賣家的小生意。
樓主不符合消保法在先,又在論壇發表誹謗文字在後,口水仗不要再打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你也道歉了,留著難看,刪樓吧!
以下是郭紹南樓主的道歉文:
針對日前雙方購買糾紛產生了許多誤會,發表了傷害賣家「騙人、無誠信」「沒禮貌、龜縮」等不雅言論,造成賣家種種困擾,實在抱歉!雙方經由見面深談過後, 也了解「喜悅小舖」及「老燈攝影」店主是個負責、實在的賣家,絕非不良賣家,本人在此事處理態度不夠成熟周全,也希望日後有機會繼續交易往來,祝生意蒸蒸 日上,還望賜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