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tomkimo wrote:
很在意買到二手品,購...(恕刪)
很在意買到二手品,購買的時候就該檢查清楚,不是買回去才懊悔
那為甚麼不是下訂時想清楚
法律保障的部分
是網路商利用誇大不實廣告誘拐消費者上當購買不適合或不符的商品
以這案例來說
樓主下訂是經過自己評估以後決定的清單內容
商家也是以樓主清單內容出貨
請問哪裡欺騙??

還是商家明知商品要跌價故意鼓吹樓主買跌價商品?
車子掛牌就是二手
商品開封使用也一樣是二手
每個消費者拿白花花銀子去買商品
誰會希望買到的是二手品
商人真的要搞你太簡單
送回原廠重新包一下
二手照樣當新品賣
那交易互信在哪???
法律上或許你站的住腳(看到便宜就想退換貨)
但廠商最後多支出的成本你覺得會灌在誰身上??
當然你聰明你懂不會吃虧
別人不懂就活該倒楣
有句俗語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死道友不死貧道


























































































